四川开放第三方物流服务企业

2010-8-21 10:18: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四川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的意见》,向所有企业开放第三方物流。意见明确提出,2010年至2012年间,全省第三方物流企业营业额年均增长15%以上,第三方物流收入占社会物流总收入的比重年均提高3个百分点等,初步建成与四川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第三方物流体系。据悉,这是国内首个关于第三方物流发展的意见。 
  记者从相关资料中了解到,第三方物流指生产经营企业为集中精力搞好主业,把原来属于自己处理的物流活动,以合同方式委托给专业物流服务企业,同时通过信息系统与物流企业保持密切联系,以达到对物流全程管理控制的一种物流运作与管理方式。 
  鼓励企业物流外包 
  鼓励物流业务外包。引导工商企业深化细化专业分工,实行主辅业分离,推进物流服务业务外包,推动物流服务市场化、社会化,拓宽第三方物流发展的市场空间;促进产业联动发展,促进第三方物流与制造业融合互动发展,完善城乡一体化的第三方物流网络,健全新型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17.70,-0.57,-3.12%)第三方物流服务体系。 
  据了解,目前四川省已向商务部申请将成都市、遂宁市纳入全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试点城市。 
  积极培育第三方物流巨头 
  四川省向不同区域、不同所有制企业开放第三方物流,企业办理登记注册,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其他前置性审批事项一律取消。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传统物流企业向第三方物流企业转变,支持有条件的商品批发交易市场发展第三方物流业务,鼓励世界500强企业和著名跨国物流企业来川设立物流服务外包后台服务中心。 
  省级部门每年将安排一定数量的科研资金用于第三方物流理论研究和技术开发,安排适当比例资金用于第三方物流项目建设并积极支持企业申报国家有关专项资金;对传统物流企业使用物流信息技术组织、管理物流运输环节进行转型升级的给予资金补助。 
  鼓励第三方物流企业申请认定四川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积极培育和扶植A级物流企业,对首次通过国家2A以上级(含2A级)物流企业评估确认的企业给予鼓励。 
  保障土地供应 
  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经营性用地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或租赁。省内区域商贸中心城市、主要节点城市的物流配送中心,连锁企业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内用于建设仓储设施、堆场、货车通道、回转场地及停车场(库)等物流生产性设施用地列入工业、仓储用地范畴,项目内用于物资交易部分用地列入商业用地范畴,其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面积的30%,物流企业自用办公楼占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 
  据悉,主辅分离改制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使用原主体企业的行政划拨土地,符合城市规划的,优先安排土地供应指标。企业改制、以地入股、作价出资设立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所使用的行政划拨或出让(自用)物流用地符合城市规划条件的按工业、仓储类用地补缴土地出让金。 
  设立专项支持资金 
  四川省财政将采取贴息、补助和奖励等多种形式重点扶持第三方物流企业实施的更新改造物流设施设备、物流信息化系统建设、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物流技术和标准等项目;在每年安排的技术改造资金中逐步加大对物流企业运输车辆更新改造支持力度,特别是对集装箱车辆、清洁能源车辆、低能耗专用车辆的补助支持。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自身财力可能及当地统一规划合理安排资金支持第三方物流发展。 
  经济全球化的需求 
  第三方物流是现代物流的重要形式,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志之一。近年来随着四川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第三方物流市场需求逐步释放,企业集群初步形成,服务质量有所提高,第三方物流发展取得积极进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 
  记者从采访中得知,四川第三方物流目前处于发展初期,市场供需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还存在组织化程度低、现代化水平不高、服务能力不足、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等问题。在当前形势下,加快发展第三方物流是应对经济全球化、参与国际竞争的迫切需要,是废除各类垄断及市场分割政策,打破地区封锁的需要。对于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出台政策支持加快发展第三方物流,将进一步提高四川物流业的专业化、社会化和现代化水平,提升物流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推进西部物流中心建设,增强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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