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建国家级钢铁科研产业园区

2010-8-10 20:28: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本报研究员 杨延龄
    工信部制定发布的《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成为了钢铁业的新门槛。具体说,环境保护方面要达到吨钢污水排放量不超过2.0立方米,吨钢烟粉尘排放量不超过1.0千克,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不超过1.8千克。主要生产工序能源消耗指标须达到焦化工序能耗≤155千克标煤/吨、烧结工序能耗≤56千克标煤/吨、高炉工序能耗≤446千克标煤/吨、转炉工序能耗≤0千克标煤/吨、普钢电炉工序能耗≤92千克标煤/吨、特钢电炉工序能耗≤171千克标煤/吨。吨钢新水消耗不超过5吨。高炉渣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7%,转炉渣不低于60%,电炉渣不低于50%。
    工艺装备与规模方面除必须达到指定容积和生产规模外,高炉须配套煤粉喷吹和余压发电装置,焦炉、高炉、转炉须配套煤气回收装置。有条件的企业焦炉须采用煤调湿并配套干熄焦装置,烧结机须配套烟气余热回收及脱硫装置,轧钢采用蓄热式加热炉。
    老实说,以上指标只是入门级的杠杠,这对我们这个钢铁大国,又是个资源能源缺乏的国家来讲,本是中级标准,甚至与先进国家相比更是不算先进的标准,即便这个标准,目前还有相当多的钢厂没有达标,全行业吨钢废水排放、吨钢二氧化硫排放、吨钢耗新水及一些能耗等指标仍高于工信部《规范条件》指标。这与钢铁大国地位不相衬,与钢铁强国距离还远,特别是依靠廉价资源能源与劳力发展的时代即将或已经过去,中国钢铁倘若没有科技创新只能走向没落。
    表面上,我国钢铁科研队伍应该不算太弱,国家曾有钢铁学科齐全的院校,有重点研发的研究院,一些钢铁重点省区甚至地市还有院所,重点钢厂也设置钢铁研究机构,不同程度地推动着我国钢铁进步,但实践说明,相当多的研究机构存在经费不足、知识老化、创新能力丧失、新产品新工艺成果转化能力不强的缺陷。相较于国内6亿吨产能、近千家钢厂、几千家钢材市场、几十万个钢铁贸易从业人员来讲,还没有一片成规模的区域属于我国钢铁科研开发领域,还没有足够吸引力吸引国内外钢铁科研成果在这个区域中孵化、成熟、转化。由此可以看出,我国钢铁科研力量还是薄弱的,在研发与转化中各种环节阻滞颇多,特别是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还是偏少的,带有产业突破性革命性的成果少之又少。
    因此,在大力推动钢厂集中度提高的同时,将分散的、零散的钢铁科研力量通过市场方式集中也应是必要的,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进行人力、财力、物力整合,实现钢铁科研成果的快速研发,快速推广转化,尽快提升我国钢铁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由钢铁大国向钢铁强国转变步伐,建设、开辟国家级钢铁科技园区的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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