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建国际港口城市首入国家层面规划
2010-7-24 11:44: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宋兵 潘燕
国家发展委6月22日全文公布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该规划对长三角主要城市进行了功能定位,对综合运输枢纽及港口建设发展规划予以了明确。规划明确提出:宁波城市定位为区域性中心城市,将发挥产业和沿海港口资源优势,推动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发展,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物流基地和国际港口城市。这是宁波建国际港口城市首次进入国家层面规划。建设国际港口城市首获国家认同
据了解,在国务院批准的宁波城市总体规划中,过去一直定位为: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此次公布的宁波城市功能定位,与以往相比有了明显提升,尤其是国际港口城市首次出现在了国家层面的规划中,这表明从1984年中共宁波市第六次党代会首次提出建设现代化港口城市目标以来,经过20多年发展,建设国际港口城市获得了国家的认同。
作为我国首个跨省级行政区区域发展规划,《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统筹两省一市发展,辐射泛长三角地区,规划范围区域面积达21.07万平方公里,规划以上海市和江苏省的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泰州、南通,浙江省的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舟山、台州16个城市为核心区,规划期为2009年~2015年,展望到2020年。
该区域规划对长三角发展的战略定位是: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中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世界级城市群”以上海为核心,以宁波和南京、杭州、苏州、无锡为五大“区域性中心城市”。按照区域内“一核九带”的空间格局来看,宁波正好处于“沿沪宁和沪杭甬线”、“沿湾”、“沿海”三个发展带上。
宁波将成海陆联运综合运输枢纽
规划特别指出,宁波要强化货运枢纽功能,建成海陆联运的综合运输枢纽和全国性大型物流中心。
规划提出,要完善交通通道建设,提高沿海港口集疏运能力。依托杭甬高速公路和杭甬铁路,建设支撑杭州湾南翼产业和城镇发展以及连接宁波-舟山港的重要出海通道;加快杭甬客运专线、宁波铁路枢纽北环线以及疏港铁路建设,整治杭甬运河,加强沿杭州湾南岸城市间及陆岛间联系,提高沿海港口集疏运能力;加快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建设连盐(淮)、沪通、甬台温、金甬、金台等铁路,规划建设跨杭州湾通道。
规划提出,宁波要结合梅山保税港区和宁波铁路枢纽建设,优化集疏运系统,强化货运枢纽功能,尤其是大宗散货海进江中转、海铁联运运输功能,建成海陆联运的综合运输枢纽和全国性大型物流中心。
在港口枢纽与配套港口群建设方面,推进宁波-舟山港一体化进程,发展集装箱运输和大宗散货中转运输,建设宁波-舟山港大吨位、专业化铁矿石码头和原油码头,推进宁波梅山保税区10万吨级以上集装箱码头建设,完善铁矿石、原油、煤炭、粮油等大宗散货接卸转运系统和集装箱运输系统。
在能源基础设施方面,规划提出,除了连云港、盐城等沿海煤港等以外,要重点建设宁波-舟山港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此外,重点建设宁波-舟山石油中转港口,完善宁波北-上海、宁波北-南京的输油管道,加快洋山港区、大榭港区油品码头、台州大陈岛石油储运设施建设。明确区域港口建设 有效避免恶性竞争
港口枢纽与配套港口群建设方面,规划提出,要加强港口枢纽之间的协调,整合现有港口,加快以上海为中心,以江苏、浙江港口为两翼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其中:
上海港。以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为目标,进一步提升上海港主枢纽港的功能地位,重点加快建设洋山深水港区集装箱泊位和通往主要集装箱港区的内河集装箱运输通道及配套港区,以及洋山港区LNG、油品码头,进一步扩大上海港的吞吐能力。
宁波-舟山港。推进宁波-舟山港一体化进程,发展集装箱运输和大宗散货中转运输,建设宁波-舟山港大吨位、专业化铁矿石码头和原油码头,推进宁波梅山保税区10万吨级以上集装箱码头建设,完善铁矿石、原油、煤炭、粮油等大宗散货接卸转运系统和集装箱运输系统。
南京以下长江下游港口。以开辟集装箱支线运输为主,加强南京、镇江、苏州、南通港口间的分工协调,重点建设太仓集装箱干线港和江海联运中转枢纽港,完善集装箱支线港。加快长江口深水航道和沿江海进江矿石码头建设,形成铁矿石转运系统。
江苏沿海港口群。加快连云港港30万吨级深水航道建设,规划建设原油、矿石等大型专业化深水泊位,大力发展集装箱干线运输。以连云港港为核心,联合南通港、盐城港共同建设沿海港口群,大力发展国际航运和现代物流,增强为中西部服务的能力,建设成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北翼重要组成部分。
浙南沿海港口群。围绕温州港深水航道建设,推进乐清港、状元岙、大小门岛港区建设。发展台州港临港产业,重点建设大陈岛、大麦屿等港区。以能源、原材料等大宗散货和集装箱运输为主,建辐射赣东、闽北等地区的重要对外交流口岸。
区域规划提出,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进一步提升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宁波等区域性中心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错位发展,扩大辐射半径,带动区域整体发展。而在2006年版本的区域规划中,上述5城被称为“副中心城市”,“表明城市地位明显提高”。同时,无论是核心区城市还是辐射区城市,均被赋予明确定位,这些定位充分发挥了各个城市自身优势,各具特色、功能互补,有效避免了城市间的恶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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