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药企商业贿赂
2010-7-24 11:36: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本报记者 张华义
编者按: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从卫生部门到普通老百姓,对医改的关注度达到了空前状态!随着医疗卫生行业 “三项改革”的深入,特别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启动,农村合作医疗的铺开,百姓就医需求得以释放,全国药品市场日益繁荣,药品需求总量不断攀升;但医改多年,老百姓似乎始终没有逃离 “看病贵、看病难”问题,这幕后究竟有着怎样的 “黑手”作怪?随着卫生部门的系列高官落马,外资药企及其他药企行贿案件的逐步明朗,老百姓才发现看不起病的主要幕后 “黑手”原来是 “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
如何斩断这一 “黑手”?近日卫生部下发的 《关于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似高悬起一把利剑。
为了斩断“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这支“黑手”,净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社会环境,近日,卫生部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决心下大力度打击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从通知的内容看,这无疑是一把烧死商业贿赂的烈火,不过这把火是否能彻底烧死商业贿赂?商业贿赂能否再次躲过此劫或者死灰复燃?
● 医药流通卡在商业贿赂
近期屡上媒体头条的湖南“超高价芦笋片”事件再次为我国医药流通体制中广泛存在的商业贿赂敲响了警钟,出厂价只有15.5元的癌症辅助药物芦笋片,在湖南湘雅二医院,销售给患者竟高达213元!对此,一直在长沙及湖南省内大小医院“攻关”的长沙某医药代表焦芳(化名)告诉本报记者,药价虚高的最大问题就出在流通环节。而商业贿赂是罪魁祸首。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国外的医药代表主要职能不是去医院推销产品,而是“双向传递信息”,一方面向医院宣传新产品的性能、疗效,另一方面从医院收集用药信息,跟踪、了解产品使用等情况。“但我们国内的医药代表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攻关’,攻克药品流通领域那一道道关卡!”焦芳无奈地说。据焦芳介绍,在我国,从药厂出来的产品到最终的消费者,往往有5个以上的流通环节,而在国外的成熟市场,药品流通环节很少达到3个。流通环节繁多必然导致效率和效益的损失,导致我国医药商业的平均流通费用率一直处于较高的水平。存在其中的商业贿赂更进一步恶化了这一趋势:“有时候看着个别领导办公室贴出的‘医药代表免进’等牌子就想笑,往往这些人就是想在流通过程中捞一笔的人!”焦芳透露。
曾在西安某大型药企工作多年的老陈告诉记者,我国目前的医药物流企业采用的是仓库、车辆和人员的堆积方式,多实行以人工为主的商品储运,管理效率不高,流通方式落后。据统计,目前国内医药商业的平均物流成本占销售额的10%以上,而美国医药批发商仅为2.6%。但来自北京市汉良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律师胡益华则认为,药品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猖獗才是阻碍药品正常流通的最大“拦路虎”。胡益华对本报记者说:“就目前我所了解的情况来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在某些区域已经常态化和普遍化,甚至商业贿赂已成为医药销售领域营销法宝和必用手段。”“通过近期所曝光的该类案件来看,该领域内窝案、串案明显。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泛滥,广大患者成为最直接的受害者;同时导致医药购销市场环境严重恶化,形成恶性竞争。各药品生产企业必将用减少药品开发、科研费用来填补由于商业贿赂所增加的成本;并为假药、劣药、无效药品进入市场大开方便之门,延误患者的治疗良机,严重危害广大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胡益华一脸忧虑地说。
● 体制改革需“下真功”
据了解,卫生部的《通知》规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拓宽案件信息与举报渠道,对收受商业贿赂的有关人员,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执纪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并坚持对查办的商业贿赂案件进行汇总剖析,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通知下发后,中央领导对此也非常关注;7月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克强主持召开医改工作专家座谈会,听取他们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讲话。李克强指出,要推进改革创新,切断药品生产流通使用中不合理的利益链,切实解决好药价虚高等问题。
对于《通知》能在多大程度上遏制商业贿赂,胡益华律师表示,从《通知》的相关内容来看,该通知的主要作用在于打击医药销售领域的商业贿赂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相关依据,并明确了进行商业贿赂的法律后果。“但我认为在下发通知的基础上,我们必须尽快建立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由于我国现阶段对于商业贿赂的相关规定散见于各种不同的法律规范之中,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律来规范和打击商业贿赂行为,所以完善法律体制势在必行。”胡益华强调。
医药代表焦芳则认为,我国应该学习发达国家药品流通的经验,在确保药品流通全过程安全性的前提下,提高药品市场的集中度和透明度,推进药品分销企业的规模化、信息化、标准化和现代化,加快对药品流通全过程的流程再造,构建以信息化引领的药品现代物流体系。
对药企商业贿赂了解颇深的律师谷辽海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一针见血地指出:“制度的真正完善需要漫长的过程,再过几年,老问题可能还存在,没有健全的竞争机制,腐败总是有存在的空间!”胡益华也表示:“尽管中央加大了治理商业贿赂的力度,但在落实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很大的阻力,主要是来自通过商业贿赂行为而获利的既得利益者,他们吃回扣的毛病不是一天养成的。”
通知已经下发,落实效果又将如何?近期药品回扣内幕一再曝光,说明治理商业贿赂的措施还不够硬,既得利益者还在不断寻找自己的“救命稻草”。而要想解决这一系列问题就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体制机制。“针对医药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下一步应该建立竞争机制、健全法律体制、完善监督机制、改革流通体制等,只有在体制机制改革上下真功夫,才能彻底杜绝药企商业贿赂,消灭药价虚高问题。”业内人士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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