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速路应急新机制19日起实施

2010-7-20 11:06: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昨日,记者从贵州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省交警总队直属支队获悉,经过两个月的反复研究,并报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批准,由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省交警总队直属支队、各高速公路经营业主共同建立的我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协调工作机制(以下简称“联动方案”)正式出台,将于今日起实施,这标志着贵州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翻开了新的一页。 
  新举措事故现场和救援处置实现“六快” 
  “联动方案”对各联动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高管部门和交警部门双方相关路政及交警大队互通值班信息;各高速公路经营业主单位要向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省交警总队直属支队提供高速公路电子信息板的具体位置、能显示的文字数等,并向省交警总队直属支队指挥中心提供联网所或相应部门24小时值班电话。路政和交警双方加强值班备勤,白天应确保三分之二的路警力量,夜间应至少各确保5名路警人员满足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需求。 
  在交通事故现场和救援处置工作中做到“六快”,即:出警处置快;抢险救援快;勘查现场快;疏导交通快;现场清理快和信息发布快。 
  “六快”的具体要求是:接到交通事故报警时,白天在5分钟内,夜间在10分钟内出警出险,并必须保证现场勘查车车况良好,油料充足,救援车辆交通标志标牌及安全锥齐全,车辆救援器材齐备。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涉及的路政或交警大队应指派就近的执勤交警或路政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理或者先期处置。一般情况下简易程序事故应当在20分钟内、人员伤亡事故应当在1个小时内完成现场勘查工作。交警对财产损失不足30万元,责任明确的无伤亡事故,一律使用简易程序处置现场。交警部门在现场进行勘查的同时,路政部门对交通事故的路产损失、路面污染进行勘查,双方工作同步进行。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现场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原则上由就近的执勤交警进行现场处置。在对事故现场照相或者标记车辆位置后,迅速将车辆转移至不妨碍交通通行的地方,恢复交通后再继续下一步处理工作。浓雾、凝冻等恶劣气象条件下发生交通事故的,交警部门应立即实施交通管制并向直属支队指挥中心汇报,相邻交警大队应按照指令实施交通分流,避免造成二次事故和交通堵塞。事故现场造成交通中断的,高管及交警部门迅速判断现场可能交通中断时间,并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交通组织方案。各高速公路经营业主单位待车辆救援完成后,立即清理事故救援现场。各高速公路经营业主单位及交警部门通过高速公路电子信息板、收费站、电台迅速发布及时路况信息。 
  新办法交通中断1小时以上开启中央隔离带分流车辆 
  堵在高速路苦等十小时 
  “联动方案”对交通事故现场的交通组织提出了具体措施,高管、交警部门任何一方接到报警时,尽可能向报警人询问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便于双方人员、设备的调配以采取有针对性的处置措施。高管部门应将路政救援车辆的出发地点告知交警部门,交警部门负责进行交通组织方案,确保路政救援车辆能快速到达现场。 
  如果前往中心现场方向发生堵塞,涉案交警大队应立即报告指挥中心,要求指挥中心安排事故现场前方相邻大队到距离现场最近的对向出入口和收费站进行交通管制,并派出一人搭乘最后一台车辆至现场处置人员集结点,确保出警车辆和相关救援车辆能安全借道逆行,快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处置;涉案大队应将现场堵塞情况告知高管部门,路政救援车应与现场勘查民警一起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如救援车辆无法及时赶到集结点时,现场勘查民警应到现场先期处置,待救援车辆赶到集结点后,到对向管制点实施交通管制,并派员搭乘最后一辆车辆赶到集结点,指挥路政救援车辆逆行驶入中心现场。 
  交通事故现场处于前行方向对向车道且发生堵塞,现场处置民警及时驾车顺行到事故现场,确认现场交通已经中断后,立即向指挥中心报告事故的相关情况和道路通行情况,并通知路政救援人员和救援车辆在距离现场最近的高速公路入口逆向行驶至事故发生路段进行现场救援。需要消防、医疗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援的,一并逆向行驶至事故发生路段进行现场救援。 
  双向交通中断事故现场,在确认现场交通完全中断后,涉案大队和路政救援车辆应逆行进入中心现场;交警大队应安排警力到距离中心现场最近出入口待命,视情形采取管制、分流等应急措施;如警力不足、交通堵塞无法到达或相关分流管制点位于其他大队辖区时,可申请指挥中心安排警力支援。 
  路政救援车辆到达现场后,应先全力抢通一边车道,交警部门将堵塞点至前方最近匝道口的车辆放行完毕后再次进行管制,引导路政救援车辆再次逆行进入对向中心现场进行处置。 
  高管部门和交警部门判定现场的交通中断时间和决定分流方案以后,由交警将信息报告省交警总队直属支队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告知相应的高速公路联网所或高速公路经营业主相应部门,联网所或高速公路经营业主相应部门负责在高速公路电子显示板上发布路况信息,并告知相关收费站,由收费站在岛亭前设置路况提示牌,并做好给过往司乘人员的提示工作,从远端控制车辆进入事故救援现场。同时,指挥中心要向贵州交通广播电台提供及时路况信息,方便司乘人员更好的选择出行路线。 
  高管部门和交警部门对高速公路中断交通时间进行判定,如交通中断时间在1小时以内的,交警将小型车辆和客运车辆分流到相邻国省道,并指挥大型货运车辆有序行驶至堵塞点停放;交通中断时间在1小时以上的,交警部门应优先考虑采取开启中央隔离带,借对向车道单幅双向通行的分流方案。在交警部门决定开启中央隔离带时,由路政部门具体负责中央隔离带的开启工作,并和交警部门一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及安全锥,实现借对向车道单幅双向通行。如暂不能实施救援时且双向交通管制时,涉案大队应安排警力在最近的两个出入口分流,分流中应执行只分小车和客车进入国省道的原则,大型货车指挥到堵塞点或截流点停放,以免引起国省道的交通瘫痪。 
  据了解,今后凡涉及高速公路(含今后全省新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交通中断的交通应急处置均参考这个方案执行。 
  编后莫让畅通变口号 
  当《高速路应急新机制今起实施》的稿件传到编辑部,老编们无不为我省交通、交警等部门联合制定的贵州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路警联动方案的最终出台而欢欣鼓舞。这种欣喜也是广大驾驶员的喜悦,是广大游客的喜悦,更是贵州经济发展顺畅的希望之喜。 
  贵州是一个欠开发、欠发达地区,历史上,经济发展的相对滞后皆因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的落后,其后尤其是西部大开发以来,贵州破解交通困境的艰苦努力一直没有停止过,最终,以省城贵阳为原点的现代公路网络建设取得令人骄傲的成果,然而,我们注意到,这些肩负着贵州经济命脉运转的高速公路却时常阻塞,引来沸腾民怨的同时,严重制约了贵州旅游等经济支柱的良性运转。 
  如今,破解这一交通顽疾终于有了应对之策,有了应急预案,这是贵州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有了应急预案,不代表我们的高速公路就会一路通畅,这其中的关键就是狠抓落实,唯有落到实处,才不至于使我们的应急预案束之高阁,才不至于确保畅通变成一句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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