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交管局不按规定安装车牌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2010-7-14 13:52: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山西省交警部门从6月10日起,展开了针对"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整顿,行动中交警部门查获了大量悬挂假牌、套牌及不按规定安装车牌的车辆,但最近一段时间,交警部门也接到了不少群众对车牌安装问题的咨询和投诉。对此,省交管局有关负责人13日详细解答了车牌安装的相关规定,并强调,不按规定安装车牌,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不但要受到处罚,也不能通过机动车检验。 
  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交法》及《交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机动车牌照应当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这里所说的按规定悬挂,就是指必须按照国家公共安全行业强制标准,使用专用固封装置进行安装。正规的牌照固封装置是由螺栓、螺母、固封底座、固封扣盖组成的。固封扣盖上印有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的汉字和代表发牌机关代号的字母。例如太原市核发的固封装置,扣盖上印有"晋A"字样。每面牌照至少使用两个固封装置固定,且固封装置不得遮盖牌照上的数字或字母。 
  按照公安部的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对新登记注册的车辆核发新固封装置,不再使用旧固封装置,对使用旧固封装置的车辆,在办理定期检验或者需要更换牌照业务时,统一换发新固封装置。而且,交警部门在办理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时,已将牌照固封装置作为重点查验项目,也就是说不按规定用新的固封装置安装牌照的将不能通过车辆检验。而且,不按规定安装牌照,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一旦被查获,将被处50元罚款,并记6分。这位负责人特别强调,安装带钥匙的可拆卸牌照架,是目前的整顿重点之一,希望安装了此类牌照架的车主自觉更换。 
  另据了解,交警部门已准备按照"突出重点,逐步推进"的原则,首先为客运车、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公交车、出租车集中更换新固封装置,而此次统一集中更换是免费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收取费用,已收取费用的必须无条件退还。 
点评此文章 / 写评论得积分!+ 我要点评
  • 暂无评论 + 登录后点评
  • Copyright © 2006-2020 56885.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