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整治公路两侧污染源 确定60个重点治理项目

2010-6-8 12:39: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为切实解决沈四高速公路沿线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空气质量和出行条件,从5月1日到10月1日,辽宁省铁岭市将对沈四高速公路铁岭段进行专项整治,力争将沈四线高速公路建成环境优美、空气清新的无烟路,实现创建沈四高速无烟路的目标,也为铁岭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沈阳至四平高速公路全长160公里,其中过境铁岭的沈四高速公路全长135公里,创建沈四高速无烟路,铁岭担负的任务很重。此次创建沈四高速无烟路,重点是对沈四高速公路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的大气污染源以及沈四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的尾气排放进行整治。为确保实现创建沈四高速无烟路的目标,铁岭实施了5项重要举措,全力开展无烟路的创建工作。 
  关闭淘汰落后产能。2010年8月31日之前关闭高速公路两侧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列入淘汰目录的企业或生产线。综合整治现有污染源。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未列入淘汰目录的企业或生产线进行大气污染源环境综合整治,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彻底消除冒黑烟现象。对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的污染源依法予以关闭。严格控制新污染源。沈四高速公路两侧1000米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批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新建项目,新建企业一律进入工业园区,并严格按照园区规划环评进行选址和布局。 
  划定限制燃煤区。沈四高速公路两侧1000米范围内划定为限制燃煤区,在划定限制燃煤区内的村镇和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积极推广液化石油气、秸秆气化、沼气、生物质等清洁能源,减少烟尘污染。同时,服务区和收费站要逐步取缔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严禁尾气不达标车辆和冒黑烟车辆驶入沈四高速公路,各县(市、区)要在沈四高速公路进出城市的主要收费站设立督察点位,由环保、公安、交通等部门,对进出沈四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尾气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禁止冒黑烟及尾气不达标车辆在沈四高速公路通行。同时要将相关车辆信息通报车籍所在地的环保、交通等相关部门,督促其维修治理,以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 
  目前,铁岭市环保局已经对高速公路两侧的污染源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调查,并制定了《铁岭市创建沈四高速无烟路重点治理项目明细表》,确定了重点治理项目60个,对每一个治理项目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并明确了责任单位与完成时限。同时,铁岭市环保局正在积极组织各县级环保部门加强对沈四高速公路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的监察和监测频次。要求各县(区)做好辖区内高速公路两侧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管,确保各企业生产(取暖)锅炉除尘设施正常运转和各大气排污点位的达标排放,坚决杜绝冒黑烟现象。 
  在开展无烟路工程的过程中,铁岭市环保局将逐一对污染源情况进行拍照记录,制作成图片档案,清晰地反映污染源的具体情况,然后逐个解决。对已经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铁岭市环保局将继续跟踪督察,防止污染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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