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款千万被抓 货运站老板获无期

2010-6-24 12:53: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众多货主到货运站门口讨说法 

  近年来,货运站老板卷款卷货逃跑事件时有发生,媒体也曾多次进行报道,但因在涉嫌犯罪还是经济纠纷上的不同态度,一直无法彻底查处,群众利益受到很大损失。近日,沈阳中院以涉嫌合同诈骗,判决沈阳一货运站负责人张某无期徒刑。这是沈阳有史以来对货运站发生卷款卷货逃跑行为最严厉的处罚。 

  事件回溯: 

  由于长期拖欠货主货款,而负责人又迟迟不露面,2008年10月22日上午,铁西区连广货运站及仓库遭到部分货主的哄抢。据货主介绍,连广货运站在沈共有十家分店,被卷走的货款高达千万元。 

  2008年10月以来,货运站骗取货主的信任,借委托发货之机,骗取1987名货主一千余万元货款。部分货主发觉受骗后,先后哄抢了连广物流家具城货站和仓库里的物品。 

  公安部门调查发现,连广货运代理处2003年4月注册成立,为个体工商户,负责人为张某。哄抢事件发生后的第二天晚上10时许,专案组将躲藏在三好地区的6名嫌疑人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另一名主要嫌疑人张某的抓捕随后紧张展开,同时其他侦查工作全面展开。经公安部门取证,受骗货款为一千余万元。 

  近日,沈阳中院公开审理了这起卷跑巨额货款案件。法庭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法庭同时认定,被告人将被害人财物用于个人消费和高风险投资,其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明显,其行为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故驳回了本案属于民事案件的辩护意见。 

  沈阳中院一审判决,铁西区连广货运负责人张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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