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减免国际航运营业税

2010-5-7 12:37: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从通知的内容来看,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称“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
    所谓国际运输劳务,是指: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3、在境外发生载运旅客或者货物的行为。
    据悉,该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2010年1月1日至文到之日已征的应予免征的营业税税额,在纳税人以后的应纳营业税税额中抵减或者予以退税。
    “从通知的字面意思理解,该通知针对的免税对象是服务提供方,而提供这类服务的无非就是航空、海上两种运输方式。”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级律师杨宝春说。
    中远航运昨晚发布了关于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影响的公告,
    经中运航运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如参照公司2009年度船舶运输收入进行计算,可减少公司营业税支出约4200万元。
    可查的资料显示,中远航运2009年每股收益0.1元,营业总收入39.01亿元,实现净利润1.36亿元。该公司股票昨日微涨0.77%,收报9.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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