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或将调整 亮点与争议并存

2010-5-30 0:59: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有媒体报道,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已就车船税征收方式向部分车企征求意见,拟将目前“一刀切”的征收方式,调整为按照不同排量阶梯式征税,大排量车征税或将成几何级增长,由目前的几百元上升至几千元,甚至上万元。
    车船税会如何调整?它能否实现促进节能减排的初衷?成为媒体热议的焦点。
新浪网
“抑大扬小”导向鲜明
    全国乘联会副秘书长崔东树认为,与此前“一刀切”的做法相比,按排量区别征收车船税有了鲜明的“抑大扬小”的导向。车船税作为一种财产税,税额理应与其自身价值挂钩,但目前这一特征体现得并不充分。“售价4万元以上的乘用车,车船税税额都一样,其调节财产的作用大打折扣。”
搜狐
对“扬小”鼓励力度不够
    有专家认为,车船税改革草案对小排量汽车的鼓励力度不够。汽车专家贾新光就认为,发动机排量1.6升及以下的汽车是我国《汽车工业调整振兴规划》倡导的车型,但按照媒体披露的车船税新政草案,排量1.0至1.6升的汽车税额最高可达1080元,比现在提高数倍,“没有任何鼓励小排量车的意思。”他表示,国内汽车的税费水平已经相当高了,而其节能减排的促进效果并不明显。如果税费逐项单独改革,可能造成不同税费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汽车消费税的改革,宜作统筹考虑。
网易
汽车企业整体赞成
    对于此次调整草案,汽车企业整体表示赞成。按排量增加税额能引导汽车企业生产更多环境友好型车型。如果不能在车船税上体现出鼓励节能减排的方向,小排量车和大排量车则无法体现竞争优势。广汽集团总经理曾庆洪就曾公开表示,今后要通过加大车船税、消费税、燃油税等多种税收手段,加大对小排量汽车的鼓励力度。
新华网
节能减排“再出击”
    去年初,国家出台了《汽车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提出通过税收等经济手段引导增加小排量汽车消费,提高小排量车市场占有率。因此业界对于此次调整,普遍看法是:政府对于鼓励节能减排导向再次“出击”。
    回顾近年来政府对于节能减排、鼓励小排量汽车消费的“动作”,从最早在1994年就提出,最后在去年1月1日开始颁布实施《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从2008年9月1日起调整在生产环节就征收的汽车消费税政策;再到2009年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今年是按7.5%征收)。实际上,就是车船税本身,在2007年也曾经调整过一次,当时下限没有调整,上限比之前翻了一倍。从这个轨迹也可以大概看出政府的决心和不遗余力。
广州日报
与燃油税合并或更公平
    公平原则毫无疑问是税收制度的重要原则之一。新披露的车船税草案虽然改变了过去“一刀切”的方式,根据排量划分档次,阶梯式收费,体现了相对的公平,但仍有不足之处。
    从目前来看,车船税作为一种按年度征收的财产税税种,不论是否开车,只要保有汽车就必须按期缴纳车船税,直到车辆损毁、报废。但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会存在这样的情况:一辆大排量汽车的车主可能很少用车,而一辆小排量汽车每天都在使用。两者相较,后者的碳排量显然要比前者要多,但它所交的车船税却又远少于前者,这明显是不够公平的,也违背了车船税促进节能减排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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