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36条”,民企有喜有忧

2010-5-30 0:42: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国务院5月13日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新36条”),持续成为民营经济界的议论热点。总的看来,面对“新36条”,社会评价相当之高,但同时民营企业家们仍是有喜有忧。
“新36条”提振信心
    相比5年前的“非公经济36条”,这次发布的文件内容更加细化,成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台的第一份专门针对民间投资发展、管理和调控方面的综合性政策文件,被许多民企称为“新36条”,社会反响巨大,许多民企用“解渴”、“振奋”等词汇表达他们激动的心情。
    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王玉锁分析说,“新36条”多用的则是“鼓励、改善、支持”这6个字,有一种主动的意思。此外,“旧36条”基本上就是就非公谈非公,就民营谈民营,让人感觉是一个相对孤立的文件。“新36条”则基本上站在国家整体的经济格局上讲,明确了国有资本要把投资重点放在不断加强和巩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在一般竞争性领域,要为民间资本营造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民间投资将摆脱尴尬
“新36条刚出台,民间资本仍然将信将疑。如何给予投资者信心,这是有关主管部门必须尽快解决的问题。”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表示,新36条将进一步优化民间资本投资环境,拓宽投资领域,使民间资本增长快于上一个5年。此前在200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俗称老36条),但民间投资在一度取得较快增长后,又因制度性障碍未根本破除而陷入迷茫期。但有统计显示,近期民资再度活跃,投资增速已超过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9.3个百分点,这或许预示着民间投资的“尴尬5年”有望终结。
移除垄断行业是关键
“36条”最终的落实效果不佳,已成事实。当初政策出台的目标与后来的实施出现脱节。政策环境似乎在改善,制度保障体系似乎在逐步健全,但是在很多领域,民营企业仍然未能真正享受国民待遇。“新36条”为什么可能存在落实不力的情形?关键点恐怕在三个方面:一是一些既得利益群体不愿意坐视自身利益因民营经济的兴起而遭到侵害和削弱;二是相关政府部门和地方机构的官员,在观念与思想方面还存在进一步解放的问题;三是市场投资环境仍然欠佳。
“新36条”唤细则
    民营企业如何接好方向盘,靠一个框架性的文件自然无法保证,关键是让悬在半空的新政落地。“‘新36条’能否落地,关键在于地方政府的态度。”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孙立坚说。根据“新36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安排的各类资金,包括财政预算类投资、专项建设资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对包括民间投资在内各类投资同等对待。孙立坚建议,细则要将投资渠道与企业利润挂钩。“在银行、能源等前期投入成本过高的领域,民企进入有相当大的顾虑,政府可适当在免税和融资方面出台相关措施,要让国企让出一部分投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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