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全面实施

2010-5-28 12:08: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近日,湖北荆州市运管处对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进行了全面部署,从事道路运输的车辆必须符合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总质量超过3500千克的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和货物运输车辆在申办《道路运输证》时,要先查询交通运输部网站公布的《过渡车型表》或《达标车型表》。 
受委托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对拟进入道路运输行业的车辆按照《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核查项目及方法》进行全面核查,出具真实有效的检测报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标准的车辆才能配发《道路运输证》。 
运管部门将不定期派员对检测机构的检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程序、技术标准检测;伪造检测结论等行为的检测机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直至将其从检测机构名单中撤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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