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托运1.5万元货物受损 物流公司愿赔300元
2010-5-17 11:01: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5月16日,海口市民李先生向南海网反映称,近日,他将价值1.5万元的物品通过邦德物流公司将货物运到浙江台州,但取货时却发现货物多处受损。对此,他找托运公司索赔时,却遭到该公司的推脱。
委托方:取货物时发现货品多次受损
据李先生介绍,4月30日,他在海口将价值1.5万元的家电、家具、日用品等交给海口市丘海大道118号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将物品托运到浙江台州,物流公司检查了李先生物品的质量完好后,同意接收李先生的托运业务,并收取了李先生2928元托运费。
5月12日,李先生持取货单前往台州德邦物流分公司取货时,发现他托运价值1.5万元的物品出现不同程度的划损,多处呈现凹陷,其中家具划损比较严重,更严重的是托运家具的支架竟然是散落在包装箱内,其物品的包装箱不同程度的破损。
随后,李先生找海口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讨要说法,物流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歉意,称是一次意外,只愿意赔偿300元,而李先生认为,自己货值达1.5万元,物流公司却只赔偿300元,这物流公司太不负责任了。
物流公司:建议当事人递交书面材料再索赔
针对此事,南海网记者采访了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一负责人陈某,他解释道,如托运物品出现破损或是划损是正常现象。对于,李先生物品出现了划损,她们表示歉意,所以,她们愿意对李先生赔偿300元,但是对方不愿意接受,提出1000元的赔偿,由于赔偿金额过高她们要汇报给上海总公司进行处理。
陈某告诉记者,目前她们只对李先生赔偿300元赔偿,如李先生提出异议,建议李先生可写一份出面材料递交给德邦海口公司,之后,再由海口公司递交给上海总公司处理,时间需要两周左右。
律师:要现场验货再签收可以避免纠纷
对此,南海网记者采访方圆律师事务所李君律师,他认为,在货物托运之前,李先生应该在托运单详细写明托运物品的型号价钱等。同时,收货方在收取货物时,一定要双方在场开箱验收,查看货物是否完好,若有损坏可当场拒绝签收,不要轻易签收再将货物拿回家后再查看,那样的话,一旦所托运货物品有损坏或数量缺少,责任将比较难以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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