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大力宣传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2010-4-6 13:34: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日前,市公路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在市长途汽车站等处开展《江苏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宣传活动。 
  《江苏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由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1月23日通过,2010年4月1日正式施行。本条例在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基础上,针对我省近年来的收费公路新形势,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和补充,增强了在实际工作中的可操作性。《条例》对收费公路的建设、收费年限、收费管理、服务保障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条例》规定在国家规定的绿色通道上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可免交车辆通行费;发生公路严重损毁、重大交通事故或者遇有恶劣天气等情形,严重影响车辆安全通行,需要快速疏导、分流交通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决定收费公路临时免费放行车辆;明确了通行非封闭式收费公路的车辆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强行通过收费道口及故意堵塞收费道口、强行冲卡、殴打收费公路管理人员,破坏、擅自移动收费公路设施或者从事其他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为了确保《条例》深入宣传贯彻,市公路部门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相继在《宿迁日报》、《宿迁晚报》、“西楚网”等媒体刊登《条例》全文,并印制了5000份宣传册在收费站区和市区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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