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美欧俄等进口锦纶6切片征收反倾销税

2010-4-22 20:44: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商务部今日公布2010年第15号公告,公告称经调查,商务部最终裁定,原产于美国、欧盟、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锦纶6切片存在倾销,中国国内锦纶6切片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商务部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征收反倾销税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10年4月22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锦纶6切片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自2010年4月22日起5年。
  反倾销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
  锦纶6切片具有着色性、韧性、耐磨性、自润滑性好,耐低温、耐细菌,成型加工性好等特征,是一种应用广泛的合成树脂,主要应用于化纤、纺织、化工、电子、机械、汽车、军工、食品和医疗等领域。
  2005年、2006年和2007年,中国大陆锦纶6切片产业的消费量分别为91.89 万吨、101.79 万吨和122.57 万吨。产业销售收入分别为375515.68 万元、462421.5 万元和535080.17万元,就业人数分别为2204人、2299人、2226 人。2008年1-9月消费量比上年同期增长11.53%,销售收入同期下降2.71%,就业增长增长0.73%。
  此前商务部曾于2009年4月29日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欧盟、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锦纶6切片进行反倾销调查。商务部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中国国内锦纶6切片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商务部于2009年10月19日发布初裁公告,初步认定原产于美国、欧盟、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锦纶6切片存在倾销,国内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并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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