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落实政府融资贷款担保 土地之外觅偿债渠道
2010-4-20 4:42: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4月上旬一家中型银行总行将一封标注有“特急”字样的文件火速下发至各分行。今年以来,各分行对于总行的特急通知,已司空见惯,从控制贷款增量,到房地产、融资平台贷款限额,频繁光临。
“鸡毛信”里面装着的是该行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解包还原”工作实施方案,时间紧、任务急。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4月底前向地方银监局汇报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梳理情况、风险评估、分类排队和初步处置方案;二是6月底前完成“解包还原”工作。
这并非个例,多家银行都迅速搭建一支“开包”队伍,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安检”工作正式拉开序幕。
“开包检验”持续到6月,结果不得而知。但目前各银行均对融资平台近期贷款质量颇为乐观,认为不良率上升非常有限。然而,还本付息的高峰尚未来临,过度依赖土地的偿债特征,使贷款维系于未来房价,其潜在长期风险不可忽视。另外,需持续关注的是“解包”后,风险缓释不充分的贷款补救措施能否跟上,以达到风险敞口全覆盖?对于地方财政担保贷款,能否在本届政府任期内保全资产?地方政府如何做实融资平台,消除银行贷款疑虑?
1. “验身”平台贷款
“省分行刚下达辖内平台公司名单,我们二级分行对照此名单逐个梳理(贷款)。”4月13日,一家大型银行市分行人士说,在此之前,该行已经做过一轮梳理,主要目的是确认平台企业的身份,因为融资平台没有明确的概念。
“我们的文件通知已经下发,按照银监会指出的三类来梳理。”4月15日,某地方银行公司部人士说。
三类贷款分别为:第一类,对于具有稳定充足的现金流和第一还款来源、经济可持续、抵质押品完备且手续齐全的项目,可按商业化原则继续支持。 第二类,对于缺乏第一还款来源、现金流不足的其他项目,应积极落实第二还款来源,确保还款有保障。第三类,对不符合相关规定投向产能过剩行业、违规挪用或资金闲置的贷款,以及地方政府决定关闭的平台公司,要落实债权,采取多种措施尽早回收。
“我们行的情况是第二、第三类占比很少。对于第二类,省分行已拿出处理预案。”前述大行市分行人士说。
银行人士建议,在第二类中,以地方财政担保的贷款应尽可能在本届政府任期内保全资产。对于涉及两家以上银行的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贷款,可以风险敞口较大者为主,组织债权行管理小组或修改为银团贷款模式予以管理。
去年四季度,部分地方银监局已开展过“解包”梳理工作。当时重点关注两类贷款,一是原来打捆或转手的贷款,需要落实资金的去向;二是借贷关系不在建设项目的贷款。 对两类贷款完成评估分类后,分别采取了规范、暂停、取消、回收等处理措施。
在划定存量贷款“身份”的同时,严控新增融资平台贷款,已成为行业主流。
“一方面,我们对去年的贷款重新进行全面检查,二是对于今年的新增部分,要严格控制,特别是严禁发放没有指定用途、笼统发放的政府融资平台贷款。”3月30日,交通银行行长牛锡明表示。
4月13日,一位地方银监局官员表示,其在前期调研时也发现,“纯融资功能的平台企业,银行都不对其发放贷款了”。
国信证券在2月3日的一份分析报告中称,中行目前的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政策是对非重点省市该类贷款规模不再新增,即使出现迁徙,也不能新增;对重点省市则保持增长。
目前,风险限额管理已成为银行业的一个普遍做法。“全行有一个融资平台贷款限额,据此再下发地区限额。这样分行自然就会调整,适时退出一些平台企业。”上述地方银行公司部人士称。
2. 风险缓释“硬骨头”
“原来单纯依靠财政担保的融资平台贷款,想办法落实其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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