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提出城区交通管理综合整治重点

2010-4-19 19:36: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福州市委、市政府针对当前市区交通乱象十分突出,频频引发交通死亡事故,经常造成交通拥堵,严重影响省会城市形象的问题,决定从4月6日开始,全面整合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强有力开展城区交通管理综合整治工作。 
  这次城区交通管理综合整治重点是:整治出租车、公交车、摩托车、军警车、公务车、低速载货汽车、电动自动车、残疾人代步车。 
  重点整治十三个突出交通问题是: 
  一是整治摩托车。重点整治摩托车非法运营,驶入禁行道路和高架桥、以及外地牌照两轮摩托车、三轮车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解决城乡结合部、火车站、汽车站周边道路“摩的”占道营运,在公交车站聚集抢客等问题。 
  二是整治出租车。重点整治出租车不按道行驶、不按规定超车、不按规定掉头、违反交通信号灯和标志标线、违反停车规定、乱鸣喇叭等违法行为,遏制出租车交通乱象。 
  三是整治公交车。重点整治公交车争道抢行、不按规定停靠、不按规定超车、乱鸣喇叭、尾气超标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是整治渣土车。重点整治渣土车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和喷涂放大牌号、超载、超速、争道抢行、闯红灯、闯禁行、号牌污损、滴撒漏以及车辆未年检、使用报废车等违法行为。 
  五是整治校车。对校车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厉打击“黑校车”。 
  六是整治人力三轮车及拼装车。重点整治拼装三轮车、加装动力三轮车和人力三轮车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七是整治电动自行车。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注册登记。实施注册登记后,采取企业回收、自由交易、经营业换购等渠道,解决超标电动自行车遗留问题。之后在鼓楼中心城区、二环路和三环路以内区域分步骤实施“限电限摩”,其中鼓楼中心城区从今年5月份开始“限电限摩”。整治期间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八是整治人行道交通秩序。加大对人行道上机动车乱停放、各种车辆占道行驶的整治力度,取缔人行道占道经营行为。 
  九是整治路口交通秩序。重点整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超过停车线、不按规定超车、不按道行驶,以及行人闯红灯、过街不走斑马线、攀爬隔离栏等交通违法行为。 
  十是整治停车秩序。主要整治二环路以内“五纵六横”20条主干道。 
  十一是整治重点路段交通铁序。重点整治二环路、金鸡山隧道、象山隧道、繁华商圈和火车站、汽车站等周边路段。 
  十二是整治学校周边交通铁序。对校园周边没有停车条件的中小学,一律不允许接送车辆停放,违者予以抄告处罚。 
  十三是整治大型商场周边交通秩序。加强对东街、东大路、八一七北路、五一路、五四路、工业路、中亭街等道路周边商圈促销活动的管理,解决商场促销活动引发交通拥堵的问题。要通过综合管理整治,一是使电动自行车得到规范管理,超标准电动车分步禁止在市区通行,实现电动自行车通行有序;二是使人行道被占用现象得到有效整改,实现人行道通行有序;三是使路口交通混乱局面得到明显改善,实现路口有序;四是使各类机动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根本遏制,实现行车有序和停车有序;五是使重要区域和部位交通节点得到全面化解,实现交通基础条件逐步改善;六是使交通参与者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明显提升,实现文明交通氛围不断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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