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成为我国沿海第四个搜救立法省份

2010-4-14 20:07: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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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3日,记者从在石家庄召开的河北省海上搜救中心与溢油应急反应中心工作会议上获悉,《河北省海上搜寻救助规定》已于4月12日经第57次河北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河北成为继广西、天津、江苏之后我国沿海第四个在搜救方面进行地方立法的省份。
 据了解,2008年至今年2月底,河北省海上搜救中心共组织指挥搜救行动158次,协调出动各类救助船艇897艘次,成功救助遇险船舶93艘,救助遇险人员1059人,搜救成功率达到96.10%;秦皇岛海上溢油应急反应中心组织应急反应行动34次,回收残油、污油水1053吨,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海洋环境。
 中国海事局副局长智广路在会上要求,河北省沿海是“四区一线”重点水域,海上搜救和溢油应急处置十分重要,河北省海上搜救中心和秦皇岛海上溢油应急反应中心一定要认识肩负的使命和职责,继续推进海上应急反应能力建设,特别是在近期要注重做好对《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健全海上搜救区域联动合作机制,同时扎实开展上海世博会船舶安保工作。
 会上,河北海事局还分别与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气象局、河北省通讯管理局签署了《关于共同做好海上医疗援助的协议》、《关于共同做好海上搜救应急处置的协议》和《关于共同做好海上搜救通信应急联动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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