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志武委员:水运急需公共财政支撑

2010-3-8 18:52: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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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志武委员:内河航运发展薄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长期存在的“重路轻航”、“重海运轻内河”观念影响了投资政策走向,内河航运欠账太多,积贫积弱。
 一是水运发展资金匮乏,严重制约了内河航运的发展。资本和资源要素向铁路和高速公路集中,使高速公路和铁路得到高速发展。而公益性强、回报周期长的水运建设由于缺乏公共财政的支撑,长期以来成为投资的“短板”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短板”。二是水资源综合利用缺乏统一有效管理,其他涉水工程影响和掣肘水运发展。三是航运基础设施差,航道等级低,通过能力差;港口布局不合理,功能落后,机械化水平低;水路运输能力处于低水平,导致大量货源包括传统大宗水运货源弃水走陆,水运萎缩。四是水运建设的地方配套资金落实难。五是缺乏《航道法》对内河建设资金的法律保障。
 建议采取措施加快《航道法》的立法进程,通过法律规定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航道公益性基础设施的稳定投资渠道。制定《内河航运法》及《港口岸线管理保护条例》。建立综合开发利用水资源的体制机制,保护和利用好有限的水资源;建议国家制定实施“振兴水运产业规划”。
 《航道法》必须明确航道公益性基础设施的法律地位,航道建设以国家为主,主要由中央政府投资,投资比例在70%以上,与地方经济关系密切的由地方政府参与投资。要利用税收等手段向内河航运发展倾斜,调控各种运输方式,达到内河航运与其他运输方式协调发展。要统筹内河航运建设与水利、水电建设。
 马志武委员表示,首先,在编制“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中,在水路与公路发展中,更加突出水路交通发展。过去几个“五年规划”,江西省交通重点建设主要侧重于高速公路,使高速公路得到了飞速的发展。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国家战略的要求,我们将在“十二五”的交通建设中重点突出发展具有运能大、占地少、能耗小、污染轻、成本低的内河航运,大幅提升内河航运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地位。
 其次,在确定“十二五”规划的发展目标上,立足于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沿江、沿湖产业和长江航运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大力提速内河航运发展。创造条件,将拟在“十三五”实施的重大项目提前到“十二五”建设,突出水上安全监管和应急反应能力建设,提高水运安全发展水平。
 第三,在编制“十二五”规划的投资保障上,江西省在“十一五”期间投入内河航运建设的资金仅为17亿元。“十二五”期间,拟争取全省内河航运投资超过50亿元,从根本上扭转水运的落后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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