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治理超限超载运输办法出台

2010-3-7 2:37: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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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政府出台《山东省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办法》,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届时,车站、港口码头、煤矿、砂石料场等货物集散地及其他道路运输装载场所的经营者,不得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货物;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货物的,由交通运输部门责令改正,每辆次处以1000元罚款,但总额不得超过3万元。非法设立配载点及经营场站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王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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