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4月1日起酒驾行为将被一次记12分

2010-3-5 11:34: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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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记者从烟台市交警支队获悉,依据上级部署,山东烟台交警支队决定自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市开展“迎世博、创文明、保平安”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从4月1日起,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将被一次记12分,而原本酒后驾车的处罚标准仅为扣6分,暂扣驾驶证1-3个月。 
  据交警部门介绍,此次专项行动在城市道路上将重点查处酒后驾驶、闯红灯、逆向行驶、开车打手机,公路上重点查处机动车超速、大型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客车超员、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值得一提的是,从4月1日起,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中有关交通违法记分的规定,酒后驾驶、公路客车超员20%以上等违法行为将被一次记12分,违法驾驶人一律参加理论学习和考试。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通过重点整治一批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交通秩序比较混乱的路段,依法查处一批严重违法行为,完善一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使全市主要高速公路、国省道、城市城区主干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因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烟台市交警支队将通过加派警力、增加巡逻班次,突出对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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