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企业应保证代收货款安全

2010-3-2 12:33: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3月2日,国家邮政局官方网站公布《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开征社会各界意见,该标准有一些新的规定,比如:快递企业应保证代收货款安全,网购快件收件人可先验收内件再签收。国家邮政局欢迎各界于3月31日前提交修改意见或建议。

    我国2007年开始实施《快递服务》行业标准,根据这两年来行业标准实施情况,国家标准补充了国际快递、代收货款等重要内容,细化了投递签收、无着快件处理等具体要求。

    其中,对于代收货款问题,国家标准规定快递企业要保证代收货款安全,且快递服务组织应以自营方式提供代收货款服务,并具备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和资金结算系统,明确与委托方和收件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快递服务组织与寄件人结算代收货款的期限也不应超过1个月。

    网购正成为快递行业最主要的客户来源,快递递送过程中的破损、内件不符等问题正成为热门问题。对目前普通市民最关注的网购等问题,国家标准规定,收派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应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对于代收货款快件,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快件,收件人可先验收内件再签收。验收时,可对内件外观和内件数量进行清点,但不能对内件进行试用或进行产品功能测试。

    此外,对于信件类、货币类、有价证券类等无着快件的处理方式,国家标准规定,快递服务组织应在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其中,金银饰品,应向当地银行兑换成现金后由邮政管理部门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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