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17日起实施三措施创建文明交通城市

2010-3-17 21:57: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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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天津市交管局获悉,今天(17日)起,天津市建立交通安全宣传员兼职队伍,组织“创文明交通城市,做文明交通人”展牌巡展,并且启动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汇转制度。 
  据了解,今天起,各区县要发动单位车管干部、交通安全志愿者等深入辖区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常识讲座、征文、演讲、座谈讨论、知识竞赛等教育活动,增强公民“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意识;今天起至年底,“创文明交通城市,做文明交通人”展牌在各区县巡展期间,各交警支队宣教门事大厅、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长途客运站点、机动车检测线等窗口部位固定摆放展牌并设专人讲解;今天起,按照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汇转制度规定,交管部门要对发生严重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汇转责任制单位倒查责任,集中组织所属驾驶人学习3天,开展法律法规和酒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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