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浙江签订能源战略协议 优势互补合作发展

2010-3-14 16:20: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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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浙江两省区昨天在北京签订“能源战略合作协议”,一批新的合作项目随之启动。根据协议,两省区将本着“优势互补、互利互惠、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力求互补互促,不断挖掘合作发展的空间和可能性。 
新疆要足自身优势,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承接来自浙江的产业转移,主动做好配套服务。在承接与服务中调整经济结构,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与效益,努力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的根本目标。浙江要在参与新疆优势资源开发中,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县”总战略,不断加快结构调整、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增强综合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新疆与浙江的优势互补合作涉及能源、物流、旅游、教育、棉花、农产品等,项目包括:建立能源战略合作关系。探索“以市场、资本换资源”和“煤电联合开发”等合作模式,浙江能源企业参与新疆能源项目建设;加强农业产业化经营合作。浙江农产企业在新疆投资建设农产品示范基地,并在浙江设立新疆特色农产品直销网络;推进新疆“纺织工业城”发展。浙江纺织企业参与新疆棉花资源的开发与深加工,并开拓面向中亚纺织品市场;继续抓好对新疆和田地区的对口支援工作,做好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的合作拓展工作等;为切实保障新疆与浙江的合作从能源战略合作向经济社会的全面合作推进,两省区将建立合作协调机制,成立由两省区常务副省长、副主席任组长的“浙新经贸合作指导协调小组”,研究实施意见,制定扶持配套政策,有计划地实施双方考察调研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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