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速公路路灯不亮 建设局交通局互踢皮球

2010-3-1 17:10: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去年11月开始,107国道吴家山路段的路灯瞎火至今4个月,与此相关的6个部门均称不归自己管。2月27日晨报头版报道了此事。昨日元宵夜,江城灯火通明,但记者回访发现,107国道吴家山段仍黑灯瞎火。 
  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东西湖区建设局副局长刘建平。他说,该路段的路灯应由武汉市路灯管理局负责。灯熄后他曾向市建委反映,建委了解后称市路灯管理局的说法是路灯高压系统损坏。至于为何一直没修复,他称“不属我们管,就不好过问”。 
  记者随后见到区交通局副局长、区公路管理局局长胡峰。他透露,10年前,107国道和高架桥改扩建,曾成立过以区交通局为主体、区领导挂帅的重点工程指挥部。工程建成后,区里曾有意将该路段路灯交由市政管理,未获批准。2007年107国道刷黑,区建设局又出资改造将路灯移至高架桥上。“因领导更换过多任,移交问题就拖了下来”。最后胡局长说,“任何时候我们都没管这部分路灯,也不清楚是谁在管”。 
  值得一提的是,谈到107国道的路灯管理主体时,区建设局和区交通局两家说法迥异。 
  区建设局的刘副局长说,“过问此事,我们其实是越俎代庖”。在管理职责划分上,该局仅管区内城区道路路灯,维护统一委托区供电公司。107国道虽穿越城区,但本质是交通公路,管理、维护主体是区交通局才对。 
  区交通局的胡峰副局长则不认同,交通局仅负责区内特大桥的少量路灯,其他城区道路路灯归区建设局管。107国道穿越城区,理应由区建设局管。“去年后,区内路灯行业管理就统一归口至区建设局”。胡局长指出,要查清楚107国道路灯前任管理机构,只需问三个单位,即“市路灯管理局、区供电公司、区建设局”。 
  然而截至昨日,市路灯管理局和东西湖区供电公司仍坚持原先说法:熄灭的107国道路灯,不归他们管。 
  晨报将继续关注报道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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