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盐城连云港工农业生产获优惠价格政策扶持

2010-2-28 23:15: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记者昨日获悉,省物价局近日下发《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沿海地区发展的意见》,对沿海南通、盐城、连云港3市工业、农业生产实行价格优惠。 
  据介绍,为扶持沿海产业园区发展,今后沿海地区港口物流企业将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沿海3市可以减半收取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并将收取部分留给园区;同时,暂缓园区建设中的人防建设经费3年。在扶持造船业方面,降低沿海新办造船企业河道堤防工程、航道占用补偿费,对新办造船企业的河道堤防工程、航道占用补偿费实行3年内减半收取的优惠政策,并实行最高收费限额控制。今后,对于江苏沿海地区药企,科技含量高的药品还将允许适当提高药价。 
  此次意见对农业的扶持集中在沿海滩涂开发。沿海地区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用电以及对海产品初级加工、滩涂围垦项目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即从大工业电价的每度0.63元降为0.46元;对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种养殖用水,免征水资源费,其他用水计划减半征收水资源费。
点评此文章 / 写评论得积分!+ 我要点评
  • 暂无评论 + 登录后点评
  • Copyright © 2006-2020 56885.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