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局贯彻落实《防污条例》 保障“清洁世博”
2010-2-24 10:57: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将于2010年3月1日完成历史使命,取而代之的是《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简称《防污条例》)。在2010年上海世博会即将召开之际,上海海事局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新条例出台的背景、目的和意义以及上海海事局如何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确保实现“清洁世博”目标,服务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实现三大转变 新条例亮点频现
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舶处处长鄂海亮介绍,新出台的《防污条例》最深刻的变化是立法理念得到了升华,将基本原则由“防止污染”升级为“防治污染”,并确立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管理原则,实现了船舶防污染管理工作由防止到防治、从事后到事前、从点到面的转变。其最主要的精神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统筹协调,齐抓共管”。
为确保“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得到有效落实,实现从“防止污染”到“防治污染”的顺利转变,新条例在船舶污染的预控、应急反应、污染事故的调查、油污损害的赔偿以及有关法律责任等方面配套增设了一系列规定。“在要求建立和采取的一系列机制、制度和措施中,建立船舶污染预防体系、强化船舶污染事故应急管理、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船舶污染事故损害赔偿机制这‘三把利剑’将牢牢把控防治污染的事前预防、事中处置、事后索赔三大环节。”鄂海亮道出新条例“三大亮点”。
根据新条例,中国籍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或管理人应当按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营运和防治船舶污染管理体系,建立污染物接收作业的许可制度、污染危害性货物进出港的许可制度、污染危害性不明货物的评估制度、开箱查验制度等九项制度。海事管理机构将对安全营运和防治船舶污染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颁发符合证明和相应的船舶安全管理证书。新条例还明确要求建立起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由船东和货主共同承担污染事故引发的污染清除和赔偿责任,为防治污染源头化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
借新条例实施“东风” 提升船舶防污水平
2010年上海世博会召开在即,新《防污条例》的生效实施对上海世博会安保工作有何帮助,远期又对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有何推动或促进作用呢?上海海事局局长徐国毅介绍说,《防污条例》是一部促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保障上海世博会安全召开的行政法规。上海海事局将借《防污条例》的颁布实施,出台一整套符合上海港实际情况的实施细则,打造水上安全责任链,编织海事安全监管网,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全力以赴做好世博安保工作,积极融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为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平安、顺利召开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和发展保驾护航。
针对《防污条例》及配套部令的具体要求,上海海事局正抓紧制定6个配套管理规定,这6个配套管理规定将随《防污条例》的实施一并施行,广泛应用于上海港危防管理工作之中,应用单位包括海事管理部门和码头、相关作业单位、船公司、货主等管理对象,全面建立起船舶污染预防、治理和赔偿“三位一体”的一整套完善的船舶污染防治制度体系。
为加大上海船舶污染事故应急管理力度,确保上海港船舶污染应急处置能力与上海港的国际地位相适应,国家投资4900万元建设的上海海事局长江口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工程已于2009年破土动工。“该设备库建成后,上海港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将达到一次性清除1000吨溢油的水平,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和上海城市安全稳定提供更加坚强可靠的保障。”上海海事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洪冲对上海港船舶污染应急能力信心十足。
徐国毅表示,上海海事局将以《防污条例》的实施为契机,促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在人才、机构、资金等方面的会集,吸引众多国内外的航运组织、金融保险机构、仲裁机构、公估检验公司以及律师前来上海投资、落户,从而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形成一个互惠互赢的局面。
Copyright © 2006-2020 56885.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