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检验检疫局力推省域出口商品直通放行

2010-2-12 13:32: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根据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浙江检验检疫局、宁波检验检疫局共同签署的《浙江省域出口商品直通放行协议》,自2010年1月1日起,浙江省正式实施省域出口商品直通放行机制。

    省域直通放行标志着浙江省内“两关两检”把浙江省域视同为一个口岸,将现行的检验检疫机构“产地检验、口岸查验”、报关地海关凭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通关单放行模式,转变为检验检疫机构“产地检验、直通放行”、报关地海关凭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通关单放行模式。这次浙江省“两关两检”实施的省域出口商品直通放行工作,已最大限度地解决了省域内出口法检货物两次报检的问题,清除了口岸查验对出口法检货物通关带来的负面影响,使货物减少了通关时间,使企业降低了通关成本。经测算,实行省域直通放行新机制后,每一批出口法检货物一般可以减少两天的通关时间。此外,还能节省口岸吊箱、仓储等占用费,一个集装箱大约可以节约500元人民币。新机制可为浙江省相关出口企业节省一大笔费用。

    省域直通放行有关规定发布后,湖州检验检疫局迅即采取了多项措施,在湖州市积极稳妥地推进直通放行的实施。一是对内统一认识。在浙江检验检疫局召开宣传会后,湖州局有关领导迅速组织中层领导干部学习会议精神,并决定将推广省域直通放行列为今年全局创新检验监管模式、服务地方发展的重点工作之一。二是对外大力宣传。目前,湖州局已采用以当地报刊和网络媒体等为途径的宣传,以及举办有80余家省域出口企业参加的“浙江省域直通放行宣传会”等措施,使广大出口企业全面认识这项新政策,充分了解新政策的申请和操作办法,为企业真正用好这项新政策,尽快享受新政策带来的便利打下基础。三是稳步推行实施。根据浙江检验检疫局直通放行“三步走”的部署,自今年1月1日起,湖州局对原已取得直通放行资格的企业率先推行此项优惠政策,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开展覆盖所有相关企业工作,同时为更好地实施直通放行,正式制定了相应工作规程。四是加大与省域口岸“关检”的联系,保障湖州市与省域口岸间直通放行的无缝对接,使湖州市直通放行真正做到放得顺、放得快。

    作为深化浙江省“大通关”建设,提高省域内出口法检货物的通关效能的出口商品直通放行新机制,必将对湖州市出口企业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进而带动全市经济发展由“保稳促调”向“促调保增”转变起到积极作用。湖州检验检疫局作为新机制在湖州市的实施部门,将与广大出口企业加强协作,一起推广和运用好此项新机制,为迎接将来“长三角出口商品直通放行制度”特别是沪浙出口商品直通放行办法的实施,助推湖州市外向型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做出努力。
点评此文章 / 写评论得积分!+ 我要点评
  • 暂无评论 + 登录后点评
  • Copyright © 2006-2020 56885.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