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仓退税”开出外贸寒冬的“报春花”

2010-2-10 23:23: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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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关开展出口监管仓库“入仓退税”试点取得可喜成绩,有效帮扶企业应对金融危机、推动区域物流转型升级,2009年4家“入仓退税”试点出口监管仓库进出仓货物总值3.01亿美元,同比增长10.8%,其中位于广东南海的中南出口监管仓2009年进出仓货物总量同比分别增长35%、56%。 
2008年12月,经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广州海关辖区内的广东国通、广州南沙国际物流、南海中南、广州空港国际物流等4家出口监管仓库被列入第二批享受 “入仓退税”政策试点范围。 “入仓退税”政策实行后,企业可快速办理出口退税,资金周转期缩短30至60天,同时确保加工贸易手册到期及时核销,避免货物在境外仓储费用高、二次配送等问题,适应国际采购商对商品进行全球配送的发展需求。 
据了解,广州海关以“入仓退税”试点为契机,进一步优化了出口监管仓库货物进出仓的办理流程,下放审批权限、简化作业手续,提高办理效率。同时实行集中报关、网上备案、以柜代仓、电子转关、分类管理等做法,为守法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大力推行电子海关监管,实现电子海关系统与仓库信息化管理系统联网,企业在网上向海关办理货物进、出、转、存等业务,海关利用联网平台开展风险分析和布控,更有效地实施监管。 
此外,广州海关主动协调国税、外汇管理等部门,联合召开试点工作会议,研究试点有关事项,共同推进试点工作。还多次会同广东省国税主管部门到试点现场调研,了解试点开展情况,现场解决企业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与广东省国税部门共同研究,制定联系配合办法,建立联系配合制度。 
在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国外市场疲软情况下,“入仓退税”成为外贸寒冬的一支“报春花”,格外引人注目。目前许多大型物流企业纷纷调整经营策略,将出口监管仓库替代境外仓库,依托出口监管仓库建立国际配送中心、国际采购中心。(周颖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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