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开展春运道路安全检查 从严整治交通违规
2010-2-1 12:43: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开始春运道路交通管理,以交通安全大检查为基础,严厉整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和高速公路多车相撞事故,力争让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比减少。
未达标准车辆严禁参加春运
各级公安交警全面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会同安监、交通运输等职能部门,结合公路客运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客运企业驾驶人和主管人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对参加春运的驾驶人的驾驶资质进行审查,防止与准驾车型不符的驾驶人驾驶客运车辆;对2009年交通违法记满12分、驾驶证逾期未审验的客运车辆驾驶人,通知运输企业,督促驾驶人接受教育和处罚;对两年内有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或发生负主要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驾驶人,要即刻通报安监和交通运输部门处理;检查参加春运的车辆安全性能是否合格;未通过年检或达不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严禁参加春运。
从严整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
各级公安交警从严整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营运客车为重点,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违法行为的管控力度。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全部启动,对7座以上营运客车、旅游包车等车辆逐车检查登记,切实消除超员载客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所有执勤警力和执法装备投向路面,严查客运车辆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员载客等违法行为;严查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运送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车辆的检查;集中整治酒后驾驶。
针对春节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较为突出的特点,适时组织集中行动,认真落实“四个一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要一律从重处罚。
举报客运车辆超员奖励300~500元
春运期间,各级公安交警继续推行有奖举报客运车辆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制度,凡经交警部门查证属实并依法及时进行处罚的,省公安厅将给予举报者一定的奖励。举报7座以上客运车辆超员20%以上的,奖励300元;超员50%以上或无证、酒后驾驶的,奖励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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