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全面启动2010年春运道路交通安保工作

2010-1-25 18:11: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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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春运自1月30日起至3月10日止,为期40天。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辽源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早安排、早部署,于1月20日召开春运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全面启动春运道路交通安保工作。 
  为保证春运工作取得实效,支队成立了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八项具体工作措施。一是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做好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今年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春运期间人流、车流、物流较往年会有较大幅度增长。春运期间要认真落实支队领导包片,大队长包线,中队长包路段的领导包保责任制。重点抓好国、省干线公路的交通安全管控,抓好事故的源头管理。严格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监督过往车辆安全运行情况。要组织民警开展无牌无证车辆调查,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二是切实落实春运车辆安全监管工作。车管部门以7座以上(含7座)从事长、短途公路客运车辆为重点,1月21日前派专人迅速组织对辖区客运车辆进行一次集中排查,查验合格的核发省交警总队统一印制的《2010年春运证》,切实负起监管和查验责任,车辆所有人、检验人员要与驾驶员签订安全检验责任书,明确责任。三是认真审查春运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做好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两级车管部门在春运开始以前要对客运驾驶员普遍进行一次驾驶客运车辆资格审查,对在2009年度发生过重大以上责任事故的负同等责任,一年内有两次以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12分以上的,交通违法记录尚未接受处罚的,一律不准在春运期间驾驶营运车辆。四是切实加强对客运站(点)和客运企业的监管工作。各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督促客车站(点)和交通运输企业健全并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加强对所属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春运期间,两县及龙山大队要指派民警进驻客运站,进行监督管理。坚决禁止超载车辆和存在安全隐患车辆出站。五是强化应急管理,确保恶劣天气下道路安全畅通。各大队要与气象、交通运输部门建立协调预警机制,及时掌握恶劣天气和道路通行信息。通过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提前向社会发布道路通行状况,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路线。并协调交通运输和公路养护部门提前做好雪天应急物资储备,备好铲冰除雪设备,一旦出现降雪天气,要及时除冰除雪,保障道路通行条件。各大队要加强恶劣天气下道路巡逻管控,通过警车带道、分段放行、分车放行、间断放行、分流绕行等多种措施,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并成立救援小分队,保证每个小队一车一警一电(电瓶)一线(连接线)一灯(喷灯),随时准备启动应急预案。六是严格执法,多措并举,强化路面交通管控。要狠抓超员、超载、超速、强超强会、酒后驾驶、无牌无证、闯红灯、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要针对客运车辆超员情况开展行之有效的专项整治行动。在省际、市际间国、省、县级主要道路依托公路收费站设立交通安全服务站,安排人员调配实行全天24小时勤务制度,对过往的大、中型客车(7座以上)逐车登记、检查,并开展交通安全提醒服务。加大对农村地区无牌无证机动车的查处力度,严格查处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两县农村、集市和农民集中的区域和时段,要集中警力进行整治。要积极配合治安部门抓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严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进站上车。七是以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客运企业领导、管理人员和所有从事春运的客运驾驶人,进行一次集中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常识,发布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信息,提出注意交通安全事项,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效果。八是切实加强督导检查,促进工作落实。春运期间支队领导要定期深入包保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工作。要经常深入辖区客运站、公路中队、春运检查服务站,检查春运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慰问一线民警。 
  会议要求,一要抓住源头管理。春运安全关键在源头,要本着对事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按照春运方案的安排,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二要深入开展宣传工作。开展丰富多彩、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体现声势和舆论氛围,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的“大春运”效果。三要强化文明、公正、规范执法。要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千方百计化解社会矛盾,体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四要关爱我们的民警。要科学安排勤务,合理调整岗勤时间,解决好民警防寒保暖的实际问题,创造和谐的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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