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岸线还剩下多少

2010-12-14 18:23: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一边是岸线资源过度开发造成的资源浪费,一边是产业用地需求骤增导致滩涂围垦与港区淤积矛盾凸显   记者  童  洁
  12 月1日起,浙江省政府审议通过的《浙江省港口岸线管理办法》(《办法》)生效。《办法》对岸线使用不合理及违法使用行为作出了严格约束和处理规定。
  该《办法》指出,取得港口岸线使用许可的单位和个人,要自取得港口岸线使用许可之日起两年内进行开发建设,逾期未开工建设,且未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延期的,需重新办理港口岸线审批手续。而且,取得港口岸线使用许可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港口岸线的使用范围、功能,确需改变港口岸线使用范围、功能的,要向所在地港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原审批机关批准。
  《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港口岸线使用范围、功能的,将由港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批准港口岸线使用的港口管理部门撤销港口岸线使用许可,申请法院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设施,对港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港口岸线是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也是港口发展生命线。《办法》正是考虑到较大规模开发的优良港口岸线资源越来越少,亟待加强保护、合理开发的问题。
  在年初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很多航运界代表纷纷表示国家应该尽快制定《港口岸线管理保护条例》,建立综合开发利用水资源的体制机制,保护和利用好有限的水资源。
  虽然近几年,全国很多省市都颁布了相应的港口管理条例,也都明确了重视岸线资源的保护,但是据了解,港口岸线的过度开发现象还是有所存在的。
  过度开发?
  据调查,浙江省某市海岸线漫长而曲折,据该市海域行政区域勘界时的测算,大陆海岸线长800多公里,占浙江省大陆海岸线的45%,组合优势明显,优良港址众多。近几年来,该市海岸线开发强度较大,除东部岸线基本未开发外,其余岸线几乎都被开发利用。岸线利用方式主要是围填海、港口和临港工业、海洋渔业和海洋旅游等。
  长江航道工程建设指挥部相关人士也表示,长江下游地区由于过度开发利用,造成长江岸线资源匮乏,一些沿江发达城市不得不通过大面积围垦人工开发岸线。福姜沙、通洲沙、白茆沙水道称“三沙”水道,是长江干流的重点浅险水道,至今仍是长江下游通航的瓶颈河段,枯水期常常依靠挖泥船疏浚通航。近年来,在“三沙”水道的上下游河段和分岔河段实施的围垦工程,常常令水利、航道、港航等部门感到头痛。该人士表示,一些正常审批、规划以外的围垦,潮涨潮落时,泥沙容易堵塞航道,为通航安全带来隐患。
  用“寸岸寸金”来形容现在的港口岸线资源一点也不为过。就拿江苏省来说,据数据显示,江苏省沿海、沿江宜港岸线约600公里。其中,沿江有428公里,已利用195公里;沿海有171.9公里,已利用16.8公里。江苏省一年要新开发港口岸线十几公里,在张家港、江阴等苏南发达城市,沿江岸线已基本用完,需要通过资源整合来挖掘新的空间。
  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官员透露,长江在江苏境内穿越8个市,21个县,大多数沿江市县都在实施“以港兴市”战略。由于全省没有统揽全局、协调发展、优化资源配置的岸线开发利用整体规划,一些地方从自身利益出发,各自为政,自行开发,出现了重复建设、盲目投资、深水浅用、多占少用等现象。本来100米可以解决的工程却占用了几百米甚至上千米,可建万吨级码头的岸线却建了千吨级,致使长江资源开发利用的规模和布局不当,造成宝贵岸线资源的很大浪费。因此,该官员表示作为港口建设的基础性资源,岸线资源是不可再生的,理应科学合理开发,但是多占少用、利用率低等现象的存在,浪费了稀缺的岸线资源。
  镇江市口岸和港口管理局工作人员给记者提供了一份《关于保护和利用镇江长江岸线的思考和建议(初稿)》。《初稿》显示:首先,镇江岸线利用的功能布局不合理,集约化程度不高。由于产业布局上的缺陷,造成码头建设重复,功能重叠,如化工码头、煤码头从上游高资到下游大港都有。其次,镇江公用泊位与货主泊位配比不合理,利用效率不高。如货主码头泊位占全港区泊位的63%,但只承担了全市港区吞吐量的40%,利用率仅为65%,货主码头全部吃不饱,能力闲置。第三,镇江用资源换项目,造成岸线资源的严重浪费。由于当初受急于发展的思想诱导,用岸线资源招来一些项目,形成了目前普遍存在的“深水浅用”、“多占少用”、“贴岸使用”的情况,直接导致了镇江市江南港区可利用岸线已不足8公里。
 该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随着港口岸线供需矛盾日渐凸显,镇江新区、润州区和丹徒经济开发区将很快面临无港口岸线可用的局面。”   这仅仅是长三角区域港口岸线开发利用的现状,在全国其他区域这种情况一样多见。
  保护港口岸线
  “蓝色就是海洋,蓝色经济区就是打造以海洋产业为主的经济区;蓝色也是生态文明,保护、修复青山绿水,打造生态友好示范区;蓝色还是环境友好,蓝色经济就是要发展循环经济。我们一直讲科学发展,讲环境友好、生态友好,这不是空话。环境保护不是为了保护而保护,目前对于海岸经济的脆弱性,我们的认识还远远不够,蓝色经济区如果做不好,海洋污染会加重,渤海湾也会成为真正的死湾。因此,保护就是生产力,科学发展就是硬道理。” 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教授刘洪滨表示。
  刘洪滨认为,海岸带是国土宝贵资源,具有港口、渔业、旅游等多种开发利用功能,而海岸线是海岸带的精华之地,尤其是曲折的岸线加上港湾更为宝贵。城市在开发利用港湾、岸线资源时要注意:按资源的自然属性给予合理的利用,不能现期将岸线用尽,要给子孙后代留下发展空间,要尽量保留原始、自然岸线;在岸线具有多种功能的情况下,注意生态环境保护、深水深用,避免或减少产业、功能间的相互影响、冲突。例如深水岸线优先发展港口,生态环境好、优美的岸段可考虑优先发展海水养殖和旅游业,它们之间的冲突较小;重化工业、核电等项目要远离市区、人口稠密区和生态敏感区,以减少放射性和其他污染的影响;一般项目的开发从高潮线向内陆要尽量留出一定空间,以200~300米为宜;生态环境好、优美的岸段开发时要尽量考虑公众需求,开发成旅游、公众娱乐岸线,满足公众、游客需要;海滨观光大道要远离岸线,更不要建在沙滩或防护林带向海一侧,这样会破坏旅游资源、减少旅游空间。
  有些航运专家提出,现行中国的岸线使用采取的是项目申报制度,如港口建设项目,万吨级以上深水港口岸线报交通运输部审批,万吨级以下非深水港口岸线由省级港口管理部门审批。审批时,岸线资源是随项目无偿提供的,因此,申报单位多占少用、囤积浪费岸线的例子不少。一些国际资本也通过投资中国港口建设和经营,抢占岸线资源。
  那么,中国该如何开发利用港口岸线资源?很多专家纷纷献策。
  首先,进一步完善涉海政策法规,切实做到依法管海。抓紧制订和完善有关岸线资源、滩涂湿地资源利用和保护等方面的法规和规章。其次,深入开展单位海岸线长度或海岸带面积的经济承载量的基础研究。根据自然条件、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区域经济定位和发展趋势,进一步完善海洋功能区划和岸线空间布局调整。第三,开展海岸线的等级评价工作,严格有偿使用制度。参照土地开发利用指标控制的做法,对海岸线开发实行总量控制和结构优化。对岸线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制度,通过招标或拍卖方式出让部分海域使用权,将海域使用金主要用于海域的保护和管理。第四,加强海岸带多学科研究,建立岸线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长效机制;加强海洋监测,完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体系、防灾减灾预警预报系统、重大海洋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和联合执法体系;加强重大海洋、海岸工程监督管理,加强区域间合作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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