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规年内或废止
2010-1-18 13:40: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四川省解决地方性法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等问题由于上位法已废止或者实施对象消失,5件地方性法规将于年内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予以废止。
这5件法规分别是:《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公证条例》、《四川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四川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四川省查处投机倒把条例》。
按照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主任会议决定,本省去年对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此次清理重点是解决现行地方性法规规定中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法规与法律之间、法规与法规之间规定不尽一致或者不衔接以及操作性不强的问题。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获悉,清理工作已经完成。
根据清理结果,由省政府负责实施的143件地方性法规中,省政府建议对其中37件进行修改。37件需修改的法规涉及省人大6个专门委员会,其中法制委1件、内司委5件、财经委9件、教科文卫委10件、农委4件、城环资委8件。有关专门委员会基本同意省政府关于修改这些地方性法规的建议。
据悉,《四川省消防条例》、《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规的修改,有望于2010年进入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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