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协否认发航班延误补偿新规 称仅在征求意见

2010-11-3 22:42: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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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武汉晚报一篇的报道引起了广泛关注,报道称中国航空运输协会(以下简称中航协)向湖北机场集团公司下发了航班延误补偿新规范,其中乘坐航班因承运人原因延误4-8小时的旅客将获200元现金赔偿,8小时以上者将获300元现金赔偿。   中航协否认向湖北机场集团公司下发新规范
  对此,腾讯财经致电中航协相关人士进行求证,对方回应称,中航协并未向湖北机场集团公司下发此规范。该人士表示,中航协是以民用航空公司为主体的全国性社团法人,不会向机场下发该类规范。在中航协网站公布的会员单位名单中,腾讯财经也并未找到湖北机场集团公司。截至目前,尚未联系到湖北机场集团公司对此作出回应。
  承认正就补偿方案向航空公司征求意见
  尽管否认向湖北机场下发该规范,但这位中航协人士同时透露,协会近日确实向国内部分航空公司下发了航班延误补偿处理的征求意见稿,这一征求意见的阶段将持续到明年3月初。并表示征求意见结束后,会由民航局来进行最后的政策制定和下发。对于政策出台和执行的可能日期,中航协称无法做出预测和回应。
  补偿方案意见稿不涉及高铁
  关于中航协向航空公司下发的征求意见稿和媒体报道的方案是否存在出入,中航协人士首先指出,媒体报道称航空公司安排旅客乘坐高铁在原预计到达时间4小时内到达目的地则无需补偿,这一条款在意见稿是不存在的,补偿“和高铁没有关系”,该人士称。
  具体补偿方案和数额仍需细化
  而对于媒体报道的4-8小时内200元、超过8小时300元的现金赔偿具体数目,中航协并未明确表示否认,但同时称,具体的数额和方案目前仅在征求意见,还需要进一步的细化。腾讯财经询问是否可以查看下发的意见稿全文,被中航协拒绝。
  中航协还表示,目前协会并未要求各航空公司开始执行意见稿中的补偿方案,航空公司可以根据2004年民航局下发的通知自行决定补偿方案。
  2004年,民航总局公布的《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中规定,航班因承运人原因延误4-8小时或超过8小时以上,航空公司要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补偿方式可以通过现金、购票折扣和返还里程等方式予以兑现。但指导意见并未规定具体的数额,目前各个航空公司执行的补偿方案并不统一。
  航空公司回应不一
  腾讯财经向国内航空公司求证是否收到中航协的相关通知或意见稿,昆明航空表示目前并未收到,并称如果收到确定的通知,将会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补偿方案。而国航相关人士则未明确回应是否收到意见稿,仅表示会根据民航局以往的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
  70%延误因天气原因 不在补偿之列
  今年以来,航班延误现象明显增多,据全国消协昨日公布的数据,第三季度航空运输服务投诉量同比上升141.6%,因航空公司处理航班延误问题不当而导致的投诉相对较多。而民航局公布的今年上半年航班准点率为76.98%,这一数据长年维持在80%以上,终告跌破。
  《中国民航报》今日发布的一篇报道称,据权威部门统计,由于天气原因导致民航航班延误一般约占航班延误的70%,而天气原因属于非承运人原因,并不在补偿之列。而剩余的30%由承运人原因导致的航班延误中,仅有超过4小时以上可以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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