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游艇管理率先实现11项政策突破

2010-11-3 22:19: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11月1日下午,海南省召开五届省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海南省游艇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11项游艇管理政策上实现突破,着力解决海南目前游艇“进不来”、“不能动”、出入“不方便”等问题,这对于促进海南游艇产业发展,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游艇管理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目前国家尚没有完备的法律、法规,制定实施该《办法》是海南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研究完善游艇管理办法,创造条件适当扩大开放水域,做好经批准的境外游艇停泊海南的服务工作”的具体举措。 
 《办法》共六章36条。主要政策突破有:一是放宽了对适航性证明文件的限制;二是持有国家认可的证书和标志的游艇,检验时可免予提供图纸资料;三是住所不在海南的游艇所有人,可以在海南办理游艇登记;四是持有境外机构颁发的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的境外居民,可在海南水域短期内驾驶游艇,无需换证;五是对境外游艇不实行强制引航;六是放宽了境外游艇游览观光活动水域;七是简化了游艇出入境查验手续,缩短了入境申办时间等;八是放宽了境外游艇的检疫、悬挂检疫信号、检疫证书的入境条件;九是简化了境外游艇应邀人员登艇手续;十是简化了境外游艇在海南口岸之间转港手续;十一是放宽了境内制造的游艇以自航形式在海南出口境外时对登记和检验证书及产品认证证明的认可。
点评此文章 / 写评论得积分!+ 我要点评
  • 暂无评论 + 登录后点评
  • Copyright © 2006-2020 56885.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