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物品破损不负责是“行规”? 江西飞翔物流公司遭投诉

2010-1-13 19:33:00 来源:新法制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通过物流公司托运衣服到外地,可衣服运到后却是“面目全非”,物流公司竟称货物破损不负责是“行规”。12日,南昌市民周先生向本报投诉江西飞翔物流公司。 
  上星期二,周先生为了对在武汉工作的女友表达心意,特地在南昌买了件羽绒服通过江西飞翔物流公司托运到武汉。“我还特意买了个衣物整理箱,衣服装在里面。”周先生说,他当时问工作人员是否安全,对方说可以了,随后周先生付完费就离开了。
 
  11日,货物送到了武汉,却已“面目全非”。“女友打电话告诉我,整理箱四边都裂开了,衣服也脏了,估计是掉出来过,上面还有被人踩过的痕迹。”周先生就此向江西飞翔物流公司索赔,但遭拒绝。
  记者就此联系江西飞翔物流公司一负责人,对方告诉记者,客户自行包装物品,在运送过程中出现破损,不予赔偿,这在公司的服务指南中有明确说明,也会向客户进行口头告知。
  南昌市消协有关工作人员就此表示,物流公司应该对运输途中物品的破损承担责任。消协人员同时提醒,在接收物品的时候,如果发现货物破损,应该拒收,并在送货单上注明拒收理由。如果当场签收了,表示托运服务已经结束,即使货品有严重的破损,消协也无法进行受理。(童冬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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