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稳定物价十六条

2010-11-25 7:15: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本报讯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国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11月19日,国务院发布了16条稳定物价的措施。在维护农产品价格稳定方面,除扩大生产外,冷链物流、生鲜农产品流通成为重点关注对象。
    国务院规定,有关部门要继续把握好中央储备粮、油、糖投放和轮换的节奏、力度,保障市场供应。城市人民政府要提前做好小包装成品粮油和越冬蔬菜等农副产品储备工作,加快蔬菜批发市场、社区菜店和冷链物流建设,提前做好粮食、食用油、蔬菜等应急保障预案。
    生鲜农产品的流通工作,也是此次国务院部署的重点。自今年12月1日起,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列入绿色通道品种目录。各地区也要进一步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
    此外,今后还将整顿主要农产品收购秩序,严格粮食收购资格审核;落实经营者最高库存量的规定,加强粮食收购资金监管。(范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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