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将在10省区市和2单位开展甩挂运输试点

2010-11-11 23:38: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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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通运输部9日公告,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海关总署、保监会等五部委《关於促进甩挂运输发展的通知》,交通运输部拟选定浙江、江苏、上海、山东、广东、福建、天津、内蒙、河北、河南10省(区、市)以及中外运长航集团、中国邮政集团等作为首批开展甩挂运输试点工作省份(单位)。每个省(区、市)可以推荐1-3家试点项目(单位)。
试点扶持政策有,对甩挂运输站场设施改造及车辆更新给予投资补助;落实有关通行费优惠政策;地方交通运输和发展改革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试点项目(单位)甩挂运输车辆更新、站场及信息系统建设等相关技术改造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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