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不过桥都收钱 南昌捆绑征“三桥”通行费引诉讼

2010-1-11 12:05: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南昌市政府 
  捆绑收费有理且“相对较低” 
  “‘三桥’捆绑收费,主要用于偿还‘三桥’建设的贷款本息。”南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解释说,收取路桥通行费及收费标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据介绍,依据之一来自199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对利用贷款集资建设的大型桥梁、隧道等,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向过往车辆(军用车辆除外)收取通行费,用于偿还贷款或者集资款,不得挪作他用。收取通行费的范围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南昌市大型桥梁、隧道等均利用了银行贷款建设,银行贷款融资缓解了城市建设的资金瓶颈,大大加快了城市发展进程。目前,该市只对贷款修建的南昌大桥、新八一大桥、生米大桥三座桥梁收取通行费,用于偿还贷款。 
  依据之二是:2009年养路费取消后,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和保留一级公路、经营性二级公路收费站点的公告》精神,南昌大桥、新八一大桥、生米大桥收费项目,属于保留的收费项目。江西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南昌大桥、新八一大桥改变收费方式后收费标准及收费年限等事项的批复》(赣计收费字[2003]1253号)、《关于核定生米大桥通行费年票制收费标准及收费年限的批复》(赣发改收费字[2006]1530号),明确了南昌市“三桥”按年票方式征收路桥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及收费年限,南昌市严格按批复文件内容执行。 
  依据之三是:根据南昌市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大桥、新八一大桥路桥通行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南昌市征收的路桥通行费、滞纳金全额进入市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用于支付路桥贷款的还本付息、维护管理费用和征收成本等,并接受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南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还告诉记者,目前全国有140个城市推行机动车辆路桥费年票制,如上海、长沙、武汉、重庆等。南昌“三桥”捆绑收费参照了其他城市的一些做法,而且与周边的省会城市相比,南昌市的收费相对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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