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邮政法》

2010-10-25 0:30: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
    新《邮政法》实施一年间,邮政业亮点有三:一是行业化解了金融危机影响,发展有序有效;二是普遍服务保障监管工作扎实推进;三是快递经营秩序显现,企业发展开始转型,满足经营许可条件的企业已越来越多。我们将继续推动新 《邮政法》配套法规建设。下一步将稳妥推进 《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规定》制定工作,做好 《邮票发行监督管理办法》、 《邮政行业安全管理办法》以及 《集邮市场管理办法》三部规章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紧密依靠地方人大和政府,按照 “积极稳妥,质量为先,突出实效,体现特色”的原则,推进邮政地方立法工作开展;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不断研究制定、修改、完善 《邮政法》配套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司长蒋强:邮政地方性法规、规章一直是我
们开展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支撑,是国家完整的邮政法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邮政地方立法工作是当前邮政法制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是对修订后的 《邮政法》的深化和细化。
中国快递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达瓦:新 《邮政法》实施一年来,
一个整体的邮政行业的概念正在逐渐深入人心,一个统一的邮政市场,用一部统一的 《邮政法》来调节。随着配套法规制度的不断完善,普遍服务保障力度正在加大,快递服务更是规范有序地发展。加强服务能力,是一年来和以后的主题,一切都在进行当中。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刘明光:我们按照国务院批准的邮政
体制改革方案和新 《邮政法》提出的分业经营的法律要求,在过去的一年里,积极的推进邮政主业的改革,随着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我们已经在今年6月底彻底实现了新 《邮政法》提出的邮政企业的邮政普遍服务与竞争性业务应当分业经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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