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港A股首发申请通过证监会审核

2010-10-20 22:25: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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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证监会发审委2010年第178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A股首次公开发行申请。值得关注的是,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A股发行采取了创新的公开发行和定向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大股东大连港集团按照公开发行确定的价格,以拟注入资产认购定向配售的股份,公开发行以及向大连港集团定向配售的股份数量均不超过12亿股。中信证券担任本次A股发行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油品/液体化工品、集装箱、汽车码头及相关物流业务、港口增值业务等,是中国东北地区最大的油品/液体化工品、集装箱、专业化汽车码头运营商。2006年,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发行H股并于当年4月28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H股发行获得国际资本市场热捧,公开发行超额认购达850倍,国际机构配售超额认购达40倍,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达24亿元。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回归A股资本市场,将成为大连港发展历程中又一次飞跃。通过本次A股发行,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将拥有大连港集团全部港口物流业务,实现港口业务的整体上市。据了解,本次发行定向配售的股份将用于收购大连港集团拥有的港口码头业务及相关资产,包括矿石、杂货、散粮、客运滚装码头及相关物流业务、港口支持业务,以及与上述业务相关的资产。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港口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港口专用设备购置以及其它码头及物流项目投资等,招股书披露的本次IPO募集资金需求约37亿元。
 在港口业务整体上市后,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将成为大连港港口业务的统一运作平台,业务范围和资产规模显著扩大,有力增强了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综合实力。公司将拥有更为完善的业务体系和产业链条,可充分发挥各类业务的协同效应,降低管理成本,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同时,由于各类业务受宏观经济及腹地经济的影响不尽相同,通过本次收购大连港集团的港口业务资产,可为公司搭建多元化的业务结构,将进一步分散公司的经营风险,增强公司抵御经济波动的能力,从而保持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A股发行采取公开发行和定向配售相结合的方式,这一发行方案使得大连港在回归A股的同时,实现港口主业整体上市,并且,由于发行中近一半的股份用于收购大股东的成熟港口业务资产,上市后即可为公司贡献可观的盈利,优于常规IPO中投资于在建项目的方式;此外,大股东拟注入资产全部折成股份没有套现,并且按照与其他投资者相同的价格折股,体现了公平的原则,保障了投资者利益。
 大连港集团总经理孙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回归A股,将使公司拥有H股、A股双资本平台,公司未来将在辽宁沿海港口资源整合乃至更广范围内的资本运作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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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国际、国内货物装卸、运输、中转、仓储等港口业务和物流服务;国际、国内航线船舶理货业务、拖轮业务;港口物流及港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公司成立时,主要经营油品/液体化工品码头及相关物流业务、集装箱码头及相关物流业务,并提供拖轮、理货、信息科技等港口增值服务。2006年,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发行H股并于当年4月28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2007年3月,公司通过收购大连港集团持有的大连汽车码头有限公司40%的股权、大连港湾东车物流有限公司50%的股权,将经营范围拓展至汽车码头及相关物流业务。
 2009年,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及本次拟收购资产在大连口岸实现货物吞吐量2.04亿吨。本次发行收购完成后,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将成为东北地区最大的综合性码头运营商。其中,公司是东北地区最大的油品/液体化工品、集装箱、专业化汽车码头运营商;拟收购资产中,客运吞吐量在辽宁口岸位居第一,外贸进口铁矿石、粮食、钢铁吞吐量在辽宁口岸位居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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