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速交警从严整治大型车违法占道

2010-10-20 11:29: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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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速交警通过一年来持续不断地对高速公路大型车违法占用快车道行为的专项整治,基本实现了省境内高速公路“秩序好、事故少、路畅通、人平安”的既定目标。据统计显示,与2009年9月专项行动开展之前一年间相比,河南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效率同比提高近30%,事故起数下降29.3%。 

  高速公路大型车辆违法占道行驶 -

危害多 

  以往,在河南境内的高速公路上常常看到,一辆大货车长时间行驶在快车道,小车司机欲从右侧超车却又害怕违规;高速公路上出现两辆大货车并排行驶,小车司机欲超车而不能。如果遇到某段高速公路主干线加宽施工,或因施工部分车道的路面被切除、封堵,高速公路更显得秩序混乱、拥挤不堪。 

  高速公路上大型车辆违法占用快车道行驶,不仅严重妨碍了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影响了高速公路的通行能力,更存在严重的事故隐患。2009年8月9日,在京港澳高速563km+700m西半幅处,一辆重型普通半挂车违法占压超车道,致使一辆大型普通客车与其发生追尾碰撞,造成2人当场死亡,28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两车也损坏。 

  据记者调查,大型车违法占用快车道行驶有多种原因,其一是不少大车司机觉得“车开得越快越省油”,他们为了省油省钱,就玩命开车,不愿减速、让道,甚至疲劳驾驶;二是一些大车司机交通法规意识薄弱,加上高速公路上交警管理不严,部分司机存在侥幸心理,只管多拉快跑,常常违犯交通法规。 

  对于此类违法现象,河南省警察学院交通管理系教研室主任、河南省畅通工程专家组成员王斌指出,大型车长期占压超车道,不但违背了法律法规,也影响了其他车辆通行,侵犯了其他车辆的路权,属于严重侵权行为。他说,从法理上讲,国家并没有赋予大型车行驶超车道的路权。虽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河南省结合过境大型车辆较多、交通压力较大且交通枢纽地位显著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了高速公路“超车道”的概念,允许大型车从超车道上借道行驶。但是,借道行驶应该是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完成的。 

  回应社会各界的呼声和期待,河南省公安厅及高速交警部门从2009年9月28日起,在全国率先开始重拳出击,掀起了针对大型车辆违法占道行驶的专项整治风暴。 

  整治措施到位使大型车违法占道无处遁形 

  “大车靠右,违者重罚”“大车占快道,录入黑名单”“大车占道,罚款拍照”……行驶在河南境内高速公路上,此类宣传标牌随处可见。 

  整治行动开始后,河南全省高速交警各支(大)队首先以宣传开路:在路面设置醒目、易懂的标志标牌;在各收费站口及服务区设置宣传标语、横幅;在所有巡逻警车上粘贴或用电子显示屏显示警示语;在省界站口以及车流量大的收费站口,向大型车司机发放宣传单,提醒他们遵章守法行驶。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全省高速交警累计发放提醒大型车违法占道的宣传卡片达1200余万张,设置(含更新)固定的警示提示牌5100余块,设置(含更新)禁止超车标志1900余处,悬挂(含更新)条幅3600余幅。 

  为使大型车辆驾驶员真正认识到违法占用快车道的危害,全省高速交警各支(大)队深入辖区所在当地的客运公司、拥有十辆以上大货车的单位,采取上交通安全课、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醒驾驶员自觉遵法行驶。对查获的违法占用快车道的驾驶员开办交通安全培训班,对违法占道驾驶员进行集中宣传教育,让这些驾驶员言传身教,以点带面。截至今年6月,全省高速交警共累计深入运输企业、大型有车单位上安全课、召开座谈会7000余次,举办违法驾驶员培训班1600余次。 

  在进行声势浩大宣传的同时,高速交警总队要求各地全警动员,全员上路,加强路面管控,从严查处大型车违法占道行为,使违法占道车辆有人管、有人查,形成围剿违法占道的高压态势。他们还采取有奖举报的办法,让社会各界群众举报违法车辆。凡发现违法占用快车道的车辆后,只要用摄像机、照相机或手机拍照录像后,图像清晰、证据充分,能够作为处罚依据的,奖励100元奖金。截至目前,全省高速交警共查处大车违法占道21600起,有力地震慑了交通违法驾驶员,净化了高速公路通行秩序。 

  高速交警还借助于科技手段提升整治质量和效果。整治行动开始以来,全省高速交警更新或装备车辆60余台,配备摄像机60余台、照相机100余台、现场违法记录仪500台。目前,高速交警总队正在全省所有省界收费站口、通往省辖市区的主要收费站口陆续设置卡口拦截系统,让违法车辆无处遁形。 

  严格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为确保整治大型车违法占道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河南省高速交警总队出台了《整治大型车违法占道行动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依据规定,督导暗访中,凡发现辖区每50公里路段有3起以上低速货车违法占道的,将视为整治行动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是直属大队的,直接免除大队长职务;是省辖市支(大)队的,发函至当地公安机关建议免除或调整该支(大)队长职务。 

  同时,高速总队直属大队副大队长、民警在行动中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具有违抗命令、拒不服从指挥、脱岗漏岗、消极怠工、工作效果不明显等情形的,大队长可直接免除副大队长职务,直接给予民警停止执行职务、离岗培训等处理措施,然后报高速总队按程序履行相关手续,必要时可以依照规定程序对有关责任人予以禁闭。整治大型车违法占道行动开始不久,即对1名副大队长和3名民警因整治行动期间不落实值班规定予以禁闭。 

  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省高速交警总队总队长冯国文、政委王民璞始终坚持每天深入一线高速公路路段暗访一次、每周深入省界站口暗访一次。高速总队其他党委成员划分了7个片区分包全省各支(大)队,对各单位整治工作和辖区路面行车秩序进行不间断地暗访检查。总队督察大队还抽调60人,每天24小时对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督察,对于工作措施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排名靠后的单位,责令主要负责人到总队说明情况,并在全省通报批评。 

  高速总队还将查处大型车违法占道行为计入直属大队查处重点违法行为绩效考评和各省辖市高速交警支(大)队全年绩效考评中。 

  由于采取了“宣传到位、教育到位、查纠到位、科技到位、追责到位、机制到位”等“六到位”的硬性措施,经过不断整治,大型车违法占用快车道现象在河南高速公路基本消失。2010年上半年,河南省高速交警总队直管高速公路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29.3%,经济损失下降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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