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客滚船危险品运输管理拟引入“豁免概念”

2009-9-9 12:32: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9月8日,记者从部水运局在汉召开的客滚船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座谈会上获悉,部水运局正在牵头研究起草《国内客滚船危险品运输专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研究出台可操作性强的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据部水运局副局长杨赞透露,我国客滚船危险品运输管理将考虑引入“豁免概念”。
 据了解,危险品运输豁免的制度在发达国家已实行多年。豁免制度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对危险性相对较低的危险货物实行“有限数量”管理。所谓有限数量管理,就是对一部分危险货物规定出最大重量或容量限制并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包装容器,允许按限量要求盛装危险货物(易发生危险反应的除外)的包装容器成为包件。
 杨赞指出,引入“豁免概念”的具体做法是:“根据国际危险品运输规则和农药运输的做法,引入‘豁免概念’,并在规定中以附件形式列出可以按照普通货物运输的危险品条目限量清单,对特殊品种在特定条件下的运输提出审批办法。对不能豁免危险品的运输,视运量情况和运输需要,经过批准,可开展航次或期间专船运输”。部水运局调研员陈正才表示,“限量”尺度的提出,将为许多化工企业带来福音,例如:为企业部分化工样品的运输打开方便之门,这些企业将无需为一两瓶样品而包专船专车运输,从而节约了企业经营成本。
 此次座谈会上,部水运局传达了徐祖远副部长关于开展国内客滚船危险品运输专项管理规定研究制定工作的批示精神,长航局也介绍了已经开展的滚装危险品运输管理相关工作。重庆、上海、辽宁等地的客滚船危险品运输管理部门和一些客运公司、部科学研究院、水运科学研究院、部环保中心的代表们都纷纷围绕着客滚船危险品运输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
 座谈会提出,鉴于沿海、长江客滚船运输的危险品货物属性、依据和要求一致,同时为方便与公路以及其它运输方式危险品运输接轨,应制定统一规定;要明确危险品的界定标准,避免把一些普通货物当做危险品,并根据国际危险品规则和农药运输的作法,在规定中引入“豁免概念”。
 据悉,部水运局为加快《规定》的起草工作,拟成立工作组并开展调研工作,争取尽快拿出客滚船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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