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规定:“交通肇事报警不能认定为自首”

2009-9-8 10:27: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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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高院近日出台规定:“交通肇事后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自首”,此举引发争议。据北京晚报报道,昨天,北京市延庆县法院在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中,对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的行为仍然认定为自首。中国青年报就此发表评论指出,法律不是各地的“土特产”,怎么可以想怎么“裁量”就怎么“裁量”?如果各地法院纷纷仿效,司法权威将丧失殆尽,依法治国也就成为镜花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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