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沪全面经济合作协议即将签订

2009-9-7 14:01: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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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9月10日举行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仪式上,山西省将与上海市签署 《山西—上海全面经济合作备忘录》,这是两省市继2006年沪洽会签订《上海市—山西省全面经济合作协议》后,在新的经济形势下签订的补充、完善协议,标志着山西与长三角区域合作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2006年6月沪洽会后,晋沪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今年7月,为进一步推进晋沪经济合作与交流,省委常委、副省长李小鹏率团在沪举行了山西省重点工程招商项目推介活动。活动期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和上海市市长韩正会见了李小鹏一行,双方就继续全面推进晋沪经济合作达成共识,决定签署晋沪《全面经济合作备忘录》,并明确由上海市合作交流办、山西省投资促进局负责推进两地经济合作,积极建立经常性的高层次互访和高级别联席会议制度。 
    记者了解到,晋沪全面经济合作备忘录包括6方面的内容:山西优先保证上海能源供应;上海优先考虑山西作为上海装备制造业产业转移承接地,加强两地企业在电力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等领域的技术、生产、销售合作,在山西逐步建立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新能源开发、环保新技术产品等高新技术生产基地;鼓励山西特色农产品进入上海市场,帮助山西发展现代农业;在人才交流与培养上,积极加强高校、科研院所交流合作,逐步扩大上海高校在计划内为山西定向培养博士生、博士后高层次人才,并安排市属高校、协调驻沪高校逐年增加在晋本科招生计划; 
    鼓励上海房地产企业、酒店管理集团在山西大中城市、重点旅游景区投资、管理星级宾馆,支持上海物流企业参与山西物流业发展,建立晋沪物流配送便捷快速通道;在旅游和文化交流方面,继续全面落实双方旅游部门签署的旅游合作协议,加强地方传统文化领域和现代文化交流与合作。 
    省投资促进局局长乔亮生坦言,在新的经济形势下,晋沪两省市实现产业优势互补,有利于两省市密切工贸金融合作,促进文化旅游发展,扩大科技交流,同时也推动了山西省与长三角“3+1”战略区域合作步伐的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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