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部委助推海西建设

2009-9-5 14:36: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编者按 2009年5月6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意见》的出台,表明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战略已从区域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标志着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海西区的建设也随之迈上了快车道。春风化雨润海西,截至目前,已有六七十个国家部委和央属企业或出台政策文件,或与福建签署了相关协议、纪要,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当前,福建省各有关单位正积极做好与国家部委的沟通衔接工作,用好用足用活中央各项支持政策,在资金投入、投资比例、项目支持、布点与审批、土地利用等方面逐项逐条落实到位。本报现摘录国务院意见发布以来,有关国家部委和央属企业出台政策,或与福建省签署的协议、纪要等主要内容,以飨读者。
  
   国家质检总局:6条新举措促进闽台农业合作
  
   5月18日,国家质检总局、福建省人民政府在福州举行共同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第三次联席会议。会上,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进一步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发展的意见》,推出20条支持海西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6月,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贯彻落实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的基础上,推出了促进闽台农业合作与交流合作与交流6条新举措,包括:按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指导原则,探索建立符合福建实际的进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体系;对输往台湾的食品农产品注册、基地备案实施优先和适当放宽政策;对从台湾进口的食品化妆品,按安全、便捷原则,常态下简化有关检验检疫监管手续;进一步支持和指导出口食品集中区开展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建立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机制,优化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制定《对台小额贸易食品检验监管方案》,统一规范对台小额贸易食品进出口业务,促进对台小额贸易发展。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加快开发溪南半岛
  
   6月23日,福建省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就共同开发宁德市三都澳溪南半岛,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举行高层会晤。会谈后,双方签署了《关于加快三都澳溪南半岛开发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中海油和福建省方面近期将投资近期将投资230亿元,加快开发溪南半岛。双方将按照《环三都澳区域发展规划》,围绕“规划先行、项目带动、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开发思路,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各项工作进度,加快三都澳溪南半岛开发进程。在溪南半岛设立工业区,命名为“海西宁德工业区”,设立海西宁德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成立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公司近期将重点实施将重点实施500万吨原油储备、万吨原油储备、260万吨/年LNG接收站和管网工程以及与之配套的冷能接收站和管网工程以及与之配套的冷能利用工程项目、海洋石油工业配套装备基地等生产性项目以及规划范围内的二级疏港公等生产性项目以及规划范围内的二级疏港公路、疏港高速公路、疏港铁路、原油运输码头、LNG专用码头、土地开发(其中,溪南围垦一期工程期工程17平方公里)及工业区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项目。
  
   交通运输部:力争提前5年基本建成海西高速公路网
  
   7月17日,交通运输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举行会谈并签订纪要。《纪要》提出,福建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在“十二五”取得实质性突破,力争5年投资超过年投资超过2500亿元。《纪要》提出的具体目标是:高速公路今年起力争年均新开工10个项目、500公里以上;012年通车里程突破3000公里,建成“两纵四横”主骨架;2015年通车里程突破5000公里,力争提前5年基本建成海西高速公路网。普通公路年均完成投资100亿元,2012年前建设改造国省道3000公里以上,2009年基本完成国道年改造,2012年基本完成省道规划项目;重点推进县通县、乡通乡等具有一定通道功能的农村公路网化工程建设,再建成1.6万公里以上农村水泥路。力争港口年均投资近100亿元,加强福州、厦门等港口、航道和集疏运通道建设,加大政府对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投入,发展公用码头。港口新增吞吐能力超2亿吨,2012年形成年形成3个亿吨港。加快枢纽场站建设,到2012年新增公年新增公路、港口客运站18个、物流场站10个。力争到个。力争到2012年全省所有乡镇和符合通班车条件的建制村通镇和符合通班车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运班车。
  
   最高人民法院:推进两岸司法交流合作
  
   8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重大战略部署的意见》。《意见》指出,要把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为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大力支持福建省各级法院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切实有效的司法保障与法律服务。根据《意见》,最高法院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对福建省各级法院推进海峡两岸司法交流和涉台审判工作给予积极支持,通过在海峡两岸开展司法互助、两岸司法交流与合作。
  
   三大通信集团:未来5年将在福建投资和采购额逾1170亿元
  
   8月19日、2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在北京先后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家通信集团公司签署共同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内容主要包括: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信息服务“三农”和农村信息化项目建设、积极带动信息产业振兴发展、深化闽台通信交流合作。根据协议,未来议,未来5年,三家通信集团公司在我省投资和采购总额将超过1170亿元。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加快湄洲湾产业园开发
  
   8月21日,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在福州举行会谈,并签订加快湄洲湾(石门澳)产业园开发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合作协议。围绕“规划先行、项目带动、创新机制”的开发思路,高起点、高标准、高层次、高水平编制《莆田湄洲湾石门次、高水平编制《莆田湄洲湾石门澳区域开发和相关专项规划,在莆田市湄洲湾石门澳设立产业园,位于湄洲湾秀屿―罗屿连线以东的湾澳内,东至新文公路,北至秀屿疏港公路,南至罗屿岛,规划总面积约65平方公里。充分利用湄洲湾的区位、港口资源优势和良好的交通能源基础,按照符合产业导向、先进环保、节能减排、循环利用的要求,重点布局发展化工、机械、新能源、新材料和港口物流业,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的生态产业园区。产业园近期加快推进湄洲湾北岸港口铁路支线、石门澳围堤、吹填造地、东吴港区4个15万吨级码头及清洁环保型煤炭等矿产中转基地等项目建设,总投资约220亿元人民币。
  
   国家工商总局:多项优惠措施福建独享
  
   8月,国家工商总局研究通过了《进一步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意见推出多项福建省独享的具体优惠举措,福建省将从中享受较大实惠。允许在福建省登记的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以自然人的身份,在福建省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台湾居民,在福建省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台湾居民,以农业生产资料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支持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创新台商投资管理方式,在简化审批程序、促进两岸贸易投资便利化、台湾服务业市场准入等方面先行试验探索。对商标权利人投诉并经福建省工商局上报的重大跨省(区、市)商标侵权案件,视情适时组织全国性或区域性的专项保护行动;对福建有关主体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发生商标纠纷的,经福建省工商局申请,及时与对方当事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商标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指导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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