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全面展开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工作
2009-9-5 10:59: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本报讯 为加快我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更好地发挥现代流通业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先导性作用,根据国务院 《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国发[2009]8号)和 《商务部关于加快流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改发[2008]53号),商务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工作。
据悉,从2009年起,商务部拟用3~5年时间,开展包括示范城市、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和示范技术在内的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工作。通过示范创建,在全国范围内形成35~40个示范城市、70个左右示范园区,300家左右示范企业和一批物流示范技术。2009年将首先开展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城市的创建工作。
流通领域物流示范城市 (含计划单列市)将由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在各地申报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公示阶段,商务部将以文件形式公布示范城市名单。对列入示范工作的项目,商务部将积极争取相应的政策支持。
据了解,商务部流通领域物流示范城市项目,将重点突出对申报城市商贸物流社会与经济影响力的综合考察,申报城市须按照国务院 《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要求,明确本市流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的优先主题,阐明城市物流发展战略方向与特色、区位条件和商贸物流需求状况;商贸物流服务能力;商贸物流运行效率和质量状况;物流发展的社会效益状况;物流发展的软硬件环境。(汤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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