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优惠税政促循环经济发展

2009-9-5 0:04: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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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长沙讯“对单位和个人从事与循环经济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湖南出台了八项税收优惠政策,省地税局近日发文要求,各级地税机关要用足用好相关税政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其余税收优惠政策还包括: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可申请减免;可按最低比例确定印花税核定征收计税依据;节能节水项目所得自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为循环经济服务的物流企业,符合条件的,及时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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