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原则同意设福州保税港区
2009-9-26 3:09: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拓展闽台直接往来的范围和层次,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我省将通过一系列措施来加快闽台直接往来的综合枢纽建设。
昨日,记者获悉,省政府在办理《关于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对闽台交流合作环境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时介绍,我省交通运输已确立了以“大港口、大通道、大物流”为走向的发展目标。其中,为全面提升我省沿海港口,包括直接往来港口的综合运作能力,我省交通部门平均每年在港口建设方面投资100亿元,至2012年将完成500亿元,拓展我省港口与台湾主要港口之间海上客、货运输的定期、不定期航线。
我省积极推进福州港口岸平潭岛、罗源湾、可门港区,泉州港口岸石井作业区,宁德港口岸三沙、沙埕港区,漳州港口岸冬古、宫口、旧镇港区扩大对外开放。推进福州、松下、宁德、泉州、肖厝、秀屿、厦门、漳州等港口货运直航。推动厦门、福州国际机场成为两岸空中货运直航航点,晋江机场、武夷山机场成为两岸空中客运直航航点。加快规划建设对台邮件总包交换中心。
省政府介绍,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在平潭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工作正在顺利推进。海关总署已原则同意设立福州保税港区,整合福州保税物流园区、福清(江阴)出口加工区和江阴港区。争取设立漳州出口加工区、莆田出口加工区、厦门航空港保税物流中心、围头港区保税物流中心、漳州东山东每岸保税物流中心。规划在闽南晋江(铁路货运站)设立B型保税物流中心;在泉州台商投资区中适时设立与产业相配套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在西部龙岩、中部沙县、闽北南平等铁路交通枢纽建设“无水港”;增设公共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
省政府还表示,根据有关规定研究制定临时入境台胞换取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证的实施细则,组织人员深入研究台胞申领大陆地区驾驶执照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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