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鼎力支持“农超对接”

2009-9-19 1:54: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本报讯为贯彻落实山东威海全国农产品 “农超对接”现场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09年农产品 “农超对接”试点工作,商务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大力发展“农超对接”现代农产品流通模式,切实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提高农产品的流通质量和安全水平。
    通知指出, “超市+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是目前 “农超对接”支持发展的主要模式。因此,在选择项目实施主体时,要将超市作为与合作社和农户对接的主要对象。超市 (或农产品流通企业)可根据情况选择1~2家合作社进行对接,建设快速检测系统项目和品牌建设项目。
    商务部同时提醒,在选择 “农超对接”项目时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超市或流通企业与合作社建立了真实的、良好的对接合作关系,应重点考察双方是否签订了合作协议、是否制定了长期的发展规划;二是申报的农超对接项目,必须是超市 (或农产品流通企业)牵头申报,合作社只是作为项目的参与者,不接受合作社单独申报;三是每个农超对接项目必须同时包含超市 (农产品流通企业)子项目和合作社的子项目,不得只申报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子项目,或只申报合作社子项目;四是每个 “农超对接”项目包括的农产品冷链系统、配送中心、快速检验检测系统和基地品牌建设项目的实施地必须是农产品生产基地所在县 (县级市)的区域内。项目安排要向农产品主产区、名优特农产品以及发生过农产品 “卖难”的地区倾斜。(吴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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